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进口物品核酸检测阳性应急预案精选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进口物品核酸检测阳性应急预案精选1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市可能出现的核酸阳性⾷品事件,切实防范冷链⾷品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市进⼝冷链⾷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从三⽅⾯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作。
⼀是建⽴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核酸检测阳性冷链⾷品应急处置⼯作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领导,进⼝冷链⾷品监管组牵头协调,市直及驻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开展。各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冷链⾷品⼯作机构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作。
⼆是加强预防和监测。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进⼝冷链⾷品⽣产经营单位和个⼈严格执⾏《关于进⼀步加强进⼝冷链⾷品管控的通告》要求,强化进⼝冷链⾷品管控;要加强冷链⾷品疫情监测,对重点场所、冷链⾷品、直接接触⾷品的贮存容器、⼯具、设备、环境及从业⼈员不间断开展核酸检测;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应选取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按照相关⽂件要求,规范进⾏冷链⾷品采样检测。
三是完善应急响应措施。
《预案》建⽴了初筛阳性和复核阳性两级应急响应体系,并规定了相应应急响应措施。针对初筛阳性的情况,辖区冷链⾷品⼯作机构要将核酸阳性物品信息迅速逐级上报⾄省疫防办,并送省疾控中⼼进⾏阳性复核。同时,市、辖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辖区各有关部门⽴即对可疑冷链⾷品开展溯源调查、产品及场所管控、接触⼈员防控⼯作。针对复核阳性的情况,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责严格开展信息确认和通报、产品和场所管控、接触⼈员防控、产品⽆害化处理、运输车辆消毒、存放环境消毒、应急监测、信息、社会秩序维护、防控措施评估等⼯作。
进口物品核酸检测阳性应急预案精选2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品事件流⾏,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作,加强进⼝冷链⾷品“全覆盖、⽆遗漏”闭环管理,阻断进⼝冷链⾷品疫情传播风险,最⼤程度防⽌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作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编制⽬的
根据《冷链⾷品物防⼯作应急处置指南》,结合武义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步明确⼯作要点,实施精准防控,最⼤程度防⽌新冠病毒通过冷链⾷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由物到⼈传播、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县⼈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
⼆、⼯作原则
(⼀)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密切关注各地冷链⾷品核酸检测信息发布情况,跟踪冷链⾷品物流动向,判断是否流⼊我县,在县疫情防控办统⼀领导下,市场监管、卫健、交通、公安、经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
(⼆)准备到位,有备⽆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在⼈、财、物、机制规范等⽅⾯开展冷链⾷品疫情应急准备⼯作。
(三)及时响应,精准处置。针对不同来源,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中低风险差异化处置,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果断处置。根据冷链⾷品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风险,在县疫情防控办统⼀指挥下启动流⾏病学调查和⼈员管控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教,联防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有关企业、社会公众的⾃我防护能⼒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配合冷链⾷品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等⼯作。
三、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指导本县冷链⾷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作。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疫情防控办统⼀领导下,实⾏统⼀指挥、联防联控,进⼀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链⾷品物防⼯作应急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的⼯作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作措施。根据《武义县⼈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武义县冷链⾷品物防⼯作专班成员名单和⼯作职责的通知》(武政办〔2020〕84号)和《武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县指挥部⼯作体系的通知》(武疫情防指【2021】3号),调整后的专班组成⼈员名单和专班各部门⼯作职责如下:
各部门具体⼯作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
为冷链⾷品物防专班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冷链⾷品物防⼯作;指导督促“浙冷链”系统应⽤;加强对进⼝冷链⾷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进⼝冷链⾷品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县经济商务局
负责涉及职责范围内⾷品冷链物流企业、冷库、⼤型超市的⾏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
⽤“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协助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品的应急处置⼯作。
(三)县卫⽣健康局
负责消杀、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规范标准制定、技术指导、⼈员培训;对核酸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
(四)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冷链⾷品各类违法犯罪⾏为。
(五)县财政局
负责冷链⾷品物防⼯作相关的资⾦保障。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验进⼝冷链⾷品运输车辆随附的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记录,督促承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七)县⼤数据发展中⼼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系统数据采集和应⽤提供⽀持。
(⼋)⾦华海关武义现场办
打通与“浙冷链”系统的信息对接渠道,做好进⼝⾷品经营企业的⽇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