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员工配备口罩、洗手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3、教育及要求员工不得组织及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会(集)活动;
4、带口罩上岗及上岗前进行体温筛查。
5、不信谣、不传谣,履行好本职工作。
6、按要求对员工健康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并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精神严格执行。要求外包单位在酒店的工作人员按此标准执行。
(三)酒店出入管控:
1、实施全封闭管理,对所有进入酒店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
2、暂时封闭酒店一楼后门通道、中餐厅一楼大门等可以进入酒店的通道,所有内部工作人员进出酒店统一从负一层通道进出,所有客人从酒店正门进出;
3、所有进入酒店的人员(包括客人)必须由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没问题后,并详细了解近期去向动态和健康状况符合要求才能放行;
4、所有外卖及快递人员禁止进入酒店。
5、拒绝所有非客车辆进入停车场。
(四)酒店各部门具体落实防疫各部门防疫具体职责与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的需要以及遵守酒店疫情防控规章制度。
突发情况应急措施及预案
出现以下情况时,酒店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1)出现拒绝体温检测及不配合其他管控措施强行闯入者;
2)体温检测出现高温人员;
3)有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应急处置措施:
1)出现拒绝体温检测及不配合其他管控措施强行闯入者,安保部应注意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对闯入者进行控制,并及时报警处理。
2)体温检测出现高温人员,禁止该人员进入酒店,并督促患者立即就医(戴口罩就医),如该人员不配合,执行上述第1项应急处置措施。
3)酒店内有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症状时,现场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同时立即报告酒店防控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积极主动协助疾控中心的疫情防控和相关调查工作,并及时对疑似患者所在的办公室及活动区域加强消毒处理,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继续扩散;
4)落实好有关政府部门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力争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篇三:隔离酒店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继续传播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保持海南省餐饮酒店行业的服务和经营,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联合制定本复工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海南省餐饮企业、酒店餐厅和餐饮酒店企业员工。
一、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
1、1新冠病毒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2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
1、3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二、基本要求
在海南省餐饮酒店行业复工服务接待过程中,识别病毒传播途径,采取必要的、适当的措施,是未来一段时间服务顾客的前提和基础。
2、1各复工经营单位,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2、1。1防控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且应由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流程,完善应急机制。
2、1。2复工前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并做好14天医学观察。
2、1。3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来自新冠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
2、2做好复工防护物资的准备。企业应在复业前时,准备以下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3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使用方法使用消毒液体,避免接触到菜品、成品。
2、4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2、5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建议外卖暂代堂食;对具有餐饮服务功能的宾馆酒店,不得安排在餐厅就餐,一律实施外卖和配送服务。
三、复工经营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