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普及新冠防控知识,提高企业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防范意识、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是环境卫生整治,做好行业内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
三是监督企业规范病例发现、报告等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区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四是落实车辆等密闭交通运输工具的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必要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五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在行业的发生和蔓延。
二、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做好全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出租服务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导全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期间组织督导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挥与协调保障工作,确保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四、应急防控措施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委新冠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客运站场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全面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七版)》等文件的规定要求,督促辖区企业做好人员、办公区域及营运车辆等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正常有序。
五、应急响应
根据区疫情指挥部发布的响应、指示或信息,按照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领导小组和企业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二)对出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传染病疫情的乘客、员工,企业负责人要立即报告,同时将病人实行隔离,及时联系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由疾控部门对其进行诊断检查。同时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向行业领导小组汇报。
(三)行业领导小组及时将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有关疫情通知至辖区企业,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企业以及乘运人员进行相应的卫生防疫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发现车辆近期曾经载运过疫情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运输企业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报区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五)督促辖区企业对驾驶人员、乘务人员和乘客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疫情感染症状的,不得安排上车。
(六)做好乘客体温检测,坚决杜绝违规站外上客,做好客运车辆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预防,有效控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好自我防护,要采取各自预防措施,在防止**通过交通工具进行传播的同时,保证道路运输畅通。
(二)部门联动,加强协作。重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落实防控要求,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值守,强化报送。各企业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
网约车疫情防控管理规范4
1.驾驶员必须测温上岗,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不得运营;
2.驾驶员必须在运营过程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3.驾驶员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由公司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疫苗接种;
4.运营车辆必须落实“一单一消毒一通风”;
5.暂停居住于中高风险区域内的驾驶员(含巡游车、网约车)上路运营,实行对顺义区域网约车“不进、不出、不派单(首都机场除外)”;
6.乘客乘坐巡游出租车或网约车应使用健康宝扫码登记,驾驶员在运营开始前应主动向乘客出示“到访人信息登记二维码”,对于乘客不扫码登记的可以拒载;
7.加大执法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发生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坚决打击非法运营,确保防疫措施到位和合法合规运营。
网约车疫情防控管理规范5
注意个人卫生
服务期间严格规范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清洁双手前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手消毒剂消毒。
车内常备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