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宣传,认真开展舆论引导
配合卫健康局发放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规范口罩使用、手卫生相关知识等宣传资料,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做好院内外的宣传和健康宣教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以正确的舆论引导群众认识疫情,避免恐慌。
社区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6
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断疫情传播的途径,有效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可能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本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门诊患者管理要求
1、门诊患者、陪护等到院都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测温、扫行程码、扫健康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认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后方可进入医院门诊。
2、本院门诊实行预约挂号,就诊患者严格保持一米候诊距离,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3、禁止医院职工将门诊患者带入住院病区就诊。
二、住院患者管理要求
1、住院患者入院前,需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确认无发热症状及呼吸道症状后,并对入院患者和陪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交3日内我省公布的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确认检测报告阴性方可住院。
2、所有病房实行限制出入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医院,不能随意到其他住院患者病房,不聚集,不在公共区域逗留,更换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3、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固定一名陪护人员,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更换陪护。
社区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7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
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
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社区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8
我院依照会议精神和要求对工作进行了下一步安排和部署:
1、加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宣传氛围和落实力度;
2、扎实推进爱国卫生“8条新风尚”,即: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限烟控酒、文明出行、无偿献血;
3、进一步规范完善院内的洗手设施、设备;
4、坚持不懈每周开展两次大扫除,每天进行院内四次常消毒、每天早上十点开展众参与(工间操);
5、安排相关人员对网格责任区进行定期巡察。
为最大限度降低医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进一步做好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和家属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进入医院人员、车辆,请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验证健康码、行程码(轨迹)、登记(主动告知有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住院期间严格执行“一人一陪护”的管理制度,病室勤开窗、通风,不共用毛巾、餐具,不随地吐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进行核酸检测。
三、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提倡采用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形式进行探视和问候。
四、就诊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注意咳嗽礼仪,加强手卫生管理,自觉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使用过的口罩扔入黄色医疗垃圾桶内。
五、在院期间请勿随意进出其他病房,禁止在楼道聚集聊天。
六、禁止外卖、快递人员进入管控楼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