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博物馆及时向区政府及文旅局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4小时;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截留、过滤。
2、报送时间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首先向省文物局、市文物处和济阳区人民政府用电话口头汇报,时间要求最迟不晚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随后写好正式的书面报告上报,时间最迟不晚于事件处置后24小时。
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4、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给市、区文旅局和区政府,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六、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七、后期处理
(一)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政府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起草报告报市政府和省文物局。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规定的意见。
(四)奖惩有关人员。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建立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
组建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加强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相关人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博物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博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确保文物安全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加强和完善茂名市博物馆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确保文物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规程
(一)博物馆突发事件,是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危及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工作秩序的事件。
(二)各部(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工作人员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学习和演练,增加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各部(室)要加强日对馆内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潜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四)馆内发生突发事件,相关部(室)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态的扩大和发展,并在半小时内向馆领导报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部(室)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向馆领导或值班部室负责人报告。
1、馆藏文物(含一级、二级、三级)丢失或者损坏的;
2、馆藏文物(含一级、二级、三级)被盗(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