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接到班主任报告后,立即隔离,由学校报告人向县卫健委和县教育局报告。
(二)应急措施
1、经医疗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应急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间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毒感染者,及时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3、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疑似传染者传染的场所,物品,需及时做好消毒处理。
4、传染病已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疑似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时,严禁探望。
5、暂时停止学校集体活动,必要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停课。
6、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涉及疫情信息待上级部门核实后,由相关部门发布,不擅自发布,所有人员必须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学校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3
根据区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落实物资保障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特制定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完善机制、合理应对”的原则,以及物资保障组职责任务,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落实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二、组织领导
物资保障组由区工信局牵头,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到位。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职责分工
1.工信局。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区卫健局提供的防控物资需求清单,向市工信局及省工信厅申请调拨应急防控物资;了解调度省内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情况,协调采购我区应急物资;全面掌握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物资采购,运输、储备,资金准备等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制定保障措,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情况,向区政府反馈保障信息;承担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区卫健局。负责调度全区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并及时向省、市卫健委提出申请;负责物资采、运、资金申请及到位物资调配。
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生产、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专项资金。
4.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市场价格监测,稳定物价。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应急防控物资(含仪器设备)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工作的运输保障工作。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违规经营应急防控物资行为,监测应急药品及医疗防护物资的市场动态,查处违规生产,维护市场秩序。
7.区商务局。负责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境外采购有关事宜。
8.铁路。负责配合做好涉及铁路货物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物资保障工作对全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全力保障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围绕物资保障工作,结合各自任务分工,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工作。
(三)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物资保障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各单位要紧密配合,横向主动加强对接联系,把各项工作有机联系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四)完善机制,加强跟踪调度
建立应急物资调用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发生时本级调用、请求支援、紧急支援和响应结束等程序,规范物资调用工作。完善保障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协调会议制度,针对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需多家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可随时报小组办公室召开重大事项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如需市政府解决,可由小组统一上报市政府解决。建立日调度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对接落实各单位物资保障工作,并将本单位具体落实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以日报的形式于每天下午4点前报送至区工信局,我局将统一汇总向区联防联控综合组报送。
学校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4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就诊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医疗机构,由属地医疗机构出诊做好医疗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