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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防汛应急预案演练精选5篇
大小:42.06KB 17页 发布时间: 2022-09-27 09:05:05 8.65k 6.94k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洪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防汛防旱的行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

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

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

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旱的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1、市防指组成

市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军分区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市防指成员由市水利局、*军分区、武警*市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供销总社、市气象局、*电力局、市工贸国资公司、市水务集团、各通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市防指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中型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

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

负责重要江河、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负责全市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

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部门协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防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军分区:组织指挥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市防指提出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武警*市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情和救灾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防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各级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和防治情况。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有关风景名胜区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建设系统本级水灾损失情况。

市建管局:负责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质量控制。

市交通局:督促业主(建设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抢险救助,做好运输船泊的防洪(潮)避险工作;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航道;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船舶;及时向市防指提供交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的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实;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农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负责干旱期饮用水质的监测。

市供销总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电力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电力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工贸国资公司: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做好救灾物资、食品的调运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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