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咽、焚烧任何物品.
4、机房应配备适当的不间断的电力供应(UPS),确保有足够的后备电力
支持正常的系统应急操作;每半年对现有的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进
行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
5、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
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与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
及时灭火。
值班管理规定
1、信息技术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对机房进行值班和巡检。
2、值班人员应每日做好系统运行和机房安全工作,检查空调、UPS、温湿
17度、消防等设备的完好性,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机房运行日志》,如
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值班人员应每日检查各类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并在《机房运行日
志》中进行记录。若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协
助其进行问题调查,做好工作记录,将故障发生时间及修复时间等相
关信息进行登记。
4、对机房内所有人员的操作,值班人员应该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
行记录。
5、对于进入机房人员不遵守机房管理规定或从事与正常工作内容不相
符的操作,必须及时加以制止,必要时可终止其操作。
6、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应每月审阅《机房运行日志》,确保所有机房操作
已通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
八、备份及恢复
备份操作管理
1、备份工作应由信息技术部门安排备份管理人员和备份数据保管人员.
备份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备份、恢复操作和登记工作,备份保管人员负
责备份介质的取放、更换。
2、数据被大规模更新前后,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
发生重大改变前后,须对系统和应用程序进行备份。
3、各部门专用软件和数据由计算机保管人定期备份,信息技术部对备份
情况进行抽查,需要信息技术部备份的应填写《数据备份申请表》,提
出具体的备份要求,包括备份内容、备份周期等,申请部门负责人审
批后由备份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策略,并由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后
执行。
4、备份操作人员每次备份填写《备份工作汇总记录》.
5、备份对象发生变更后,应及时评估和调整备份策略。备份策略的变更
应得到需求申请部门以及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审批.
6、《数据备份申请表》和《备份工作汇总记录》必须由备份管理员妥善
保管,信息技术部负责人每三个月对备份工作进行审核,核对系统中
的备份工作与备份申请是否吻合,以保证备份是按照要求进行的,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