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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5篇
大小:25.74KB 5页 发布时间: 2022-09-27 11:48:02 7.26k 6.28k

组长:xx

成员:xx

5、后勤保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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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xx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诊所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诊所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诊所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诊所出入口预检分诊、医诊所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诊所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诊所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诊所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诊所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诊所诊所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诊所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诊所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诊所。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诊所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诊所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诊所。

发热病人在入诊所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诊所。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诊所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诊所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诊所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诊所侧门,留医诊所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诊所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诊所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诊所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诊所就诊,需提供发热诊所重点医诊所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诊所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县120及时送至县发热诊所。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诊所全体工作人员、住诊所患者和其他进入医诊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诊所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诊所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诊所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诊所外的其他诊所区。

(十四)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诊所在2小时内组织诊所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五)做好诊所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诊所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诊所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诊所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诊所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诊所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诊所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诊所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诊所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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