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消毒台账如实填写申报、不得弄虚作假,执行谁消毒谁负责制度,责任到人。
酒店疫情防控管理制度4
本制度适用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的卫生管理,员工均应熟知本制度并遵照执行。
一、消毒间必须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即专人负责,专设房间,消毒间不得与其他房间混用或合用。
二、消毒间房门应标有“消毒间”字样,消毒工作要在专用设施内进行,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不能混用。
三、消毒后的清洁物品应立即存放于保洁柜中,物品消毒、领取均要如实填写工作记录。
四、保洁柜为盛放清洁物品使用,未经消毒物品不得存放其中;各类物品保洁柜不允许混用。
五、消毒剂、洗刷工具和配制量具为消毒工作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消毒剂、洗刷工具和配制量具和配制量具必须放置在专用保洁设施内。
六、应保证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池内清洁,无污迹、残渣,所有消毒用容器均应能够正常使用,出现损坏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七、员工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时,应开窗通风或打开排风设备。
八、消毒间内不得存放任何与消毒无关的物品。
九、消毒间负责人完成消毒操作后应及时将消毒间上锁。
十、地面采用湿式清扫,室内台面、柜顶、墙壁均不得有积尘。
酒店疫情防控管理制度5
1、举办或承办50人以上会议、培训等各类活动要制定详细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原则上于举办活动7日前,将《防控方案》(包括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防控措施、活动参加人员来源地、防控物资保障、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内容)以及《参加活动人员健康承诺书》报属地政府(办事处)审批,星级酒店报市文体旅局审批。
2、所有员工(含临时务工人员)必须注册四川天府健康通,严格监测员工和客人体温,掌握员工和客人近期活动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3、加强对采购的物资,特别是冷链食品的管控力度,做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严格查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以及“川冷链”追溯信息,凡是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一律不准采购。
4、暂停聚集性演出、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
5、严格查验并登记每一名客人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卡,对入境隔离不足28天的客人不能接待,如有发现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对存在中风险区所涉地级市(或者直辖市属区)旅居史的客人必须查看是否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检测报告不能接待,并及时报属地镇(街道)。
6、加强民宿(乡村酒店)公共设施、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设施的通风换气、清洁消毒。
7、进入民宿(乡村酒店)须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要佩戴口罩。保持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1米间距。避免大堂或大厅人员聚集。
8、鼓励线上预定,坚持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
9、勤通风,房间、卫生间、厨房及公共空间每天通风数次,每次15分钟以上。
10、配备足量防疫物资,严格落实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好清洁消毒并完善记录,定期对餐厅等公共区域、电梯按键等公共设施、厨房、过滤网等空调设施、热水系统、拖把等洁具、非密闭式的污水泵井周边等进行重点消毒。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一用一消毒。
民宿(乡村酒店)有餐饮业务的,参照《都江堰市农家乐新冠疫情防控指南》执行,具体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成都市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执行》。
民宿(乡村酒店)经营者承担防疫主体责任,镇(街道)社区承担属地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指导督促查处责任。
酒店疫情防控管理制度6
1、餐(饮)具、用具使用前必需清洗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用具不得使用;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当天收回餐具,当天清洗消毒,不隔天隔夜。
2、餐(饮)具用具洗涤、消毒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3、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顺序操作。
4、清洗时,在水池里放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等于95C,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消毒后餐(饮)具、用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6、餐(饮)具用具保洁柜应密闭、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7、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及其他清洗消毒设备冲洗干净。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8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