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负责通讯联系及信息上报和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及新闻报道工作。
8、负责监督各部门落实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各项工作,防止在处理紧急突发事件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四)各分组管理部门职责
1、文化市场管理组。负责联系、协调全市公共集聚文化场所(包括:演出场所、电影放映单位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和歌舞厅等)、大型演出活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的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场所和活动的应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2、社会文化管理组。负责联系全市群艺馆、图书馆以及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的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指导直属有关单位做好承办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及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的协调处理工作。
3、艺术生产演出管理组。艺术团体演出发生重大灾害性事故的指挥、协调、处理工作及艺术表演团体在艺术生产演出活动中,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4、文化设施管理组。建立健全文广系统重要文化设施建设的档案资料,在文化设施出现故障、损毁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和修复工作。
5、广播电视管理组。配合、协助绍兴市广电总台对广播电视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广播电视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播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6、新闻出版管理组。加强对重要新闻出版活动、重点出版物市场和印刷经营活动的监控,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应急反应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迅速到达指定工作岗位,根据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的情况,做出应急反应。在处置各种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中,应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作为首要的工作原则,及时报警,组织救援,努力把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
(一)全市范围发生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事故和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后的应急反应
1、在绍兴发生地震、洪灾、传染性疾病疫情等紧急突发事件时,根据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情况信息及工作要求,结合文广局具体情况,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
2、通知文广系统相关单位领导,以及各级指挥人员迅速上岗,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立即研究确定处置方案,有效控制和防止事态在文广系统发展。实施应急措施,避免、减少损失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4、根据灾情情况,对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单位实施紧急保护和特殊保护措施,对贵重物品保存和经营单位实施紧急预案,治安保卫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5、根据灾情的需要调动物资和人员对需要支援的单位给予援助。
6、各级指挥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在下达任务和工作方案后,全面检查应急预案的落实和进行情况。
7、全面了解及时收集文广系统的抗灾和受灾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市直文广系统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1、直属单位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单位应根据事件的情况,立即实施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作出反应。
(l)发生爆炸等恐怖暴力事件、重大刑事、重大治安案件时应立即报警,控制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紧急疏散无关群众,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组织救援。
在公安部门到达现场后,应提供现场和事件情况,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火灾,紧急疏散群众。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提供单位消防设施情况,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出现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拨打医疗救护中心电话,在医疗卫生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医疗部门抢救受伤人员。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或迅速组织车辆将伤病人员运送到当地医院进行医疗救治。
(4)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医疗防疫部门报告,并按照工作预案,就地采取隔离等防疫措施。
2、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单位实施紧急处置的同时,必须立即向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在局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前,必须随时向局应急办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3、局应急办在接到直属单位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并根据局领导意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同时,根据发生事件的情况,立即向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情况。
4、到达现场的局工作人员应迅速了解情况,立即研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并随时向局领导、市委、市政府续报事态进展情况。
5、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的灾害性事件,应立即统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上级领导报告。
(三)绍兴市文广局主办、承办大型文化活动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1、绍兴市文广局在组织大型文化活动时,如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爆炸等暴力恐怖事件、重大火灾事故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组织活动的现场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紧急突发事件预案。
2、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爆炸等恐怖暴力事件,应在现场公安部门的指挥下,按照紧急突发事件预案分工,紧急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在没有公安人员的情况下要立即报警,在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提供现场和事件情况,为公安部门提供便利条件,协助救援,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3、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警,组织人员扑救,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提供场地消防设施情况,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
4、出现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拨打医疗救护中心电话,在医疗卫生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医疗部门救助伤员。
5、在对事件、事故实施紧急处置的同时,组织活动的指挥人员必须立即向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在局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前,必须随时向局应急办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6、局应急办或局机关职能处室在接到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情况,并根据局领导意见立即实施相应的应急方案,通知指挥部人员上岗或迅速到达现场。
7、局应级办或有关领导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制定处置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了解和统计事件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上一级有关领导报告。
(四)非绍兴市文广局直接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文化活动发生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1、局应急办在得知上述场、馆和大型文化活动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并根据局领导的指示,通知有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