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应实施全封闭管理,原则上人员只进不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的聚集和流动。
(二)全面核酸
建筑工地所有现场人员应全面全员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必须服从属地街镇核酸检测(含抗原试剂检测)具体工作要求。
(三)值班值守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24小时到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开展每日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四)密切关注形势变化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变化,及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相关疫情防控主管单位的最新要求,更新完善疫情防控预案。
(五)及时学习防控要求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要及时梳理疫情期间相关专题会议精神和管理文件,并做好学习、交底和归档工作。
(六)全员实名制
总包单位应按规定将全数人员录入(或接收)到本市建筑工地实名制登记系统。
六、人员管理
(一)人员进场管控
1.首次进入工地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2.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未经在沪隔离观察14天的,不得进入建筑工地。解除观察人员,应持有解除(出院)告知单、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及绿色健康码。
(二)现场人员管理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做好一人一档,由专人专职负责所有现场人员的健康档案,每人档案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抵(返)沪时间、交通方式、中转信息、有无与疫区重点人员接触史、健康状况、进退场时间等关键要素信息。
2.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教育交底,教育交底应包括防疫知识、健康监测、作业、住宿、用餐、出行等具体要求,并做好教育交底记录。
3.跨工地流动人员应由进出双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向对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获得审核同意后必须点对点管控接送,不得与周边社会产生接触。
七、出入口管理
(一)出入口设置
1.出入口设置通行门闸和视频监控,并且必须保证门闸只能由值守人员开闭,每个出入口应24小时设置专人值守。
2.出入口应配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体温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水、免洗手消毒剂、护目镜等)。
3.值守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专门的培训与考核,培训内容应包括:防疫基本知识、防疫用品使用方法、疫情应急处置要求等。
4.出入口附近应设置过渡区,并指定专人和配备消杀用品。
(二)车辆和人员进出管理
1.原则上禁止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出时,需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申报批准,并持证进出,保安见证放行。
2.送货、抽样、检测、检查等工地辅助单位或上级检查单位车辆应先进入过渡区,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车辆上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卸货交接时应避免与工地现场人员直接接触。
3.建筑工地应在出入口设置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及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复核,检查其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记录被观察人员的健康信息。
八、生活区及办公区管理
(一)住宿区管理
1.住宿区设置且仅设一个出入口,设立值班人员,实施门禁管理要求。
2.入住区按照人均使用面积≥4㎡要求合理安排住宿人数,且房间应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进行分配。
3.宿舍内禁止人员大量聚集活动,并保持经常性开窗通风。
4.住宿区设置在工地以外的,必须由用人单位点对点实施人员管控接送,确保不与周边居民产生接触。
(二)食堂管理
1.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持证上岗),每日测量三次体温并上报项目部备案。
2.餐具宜采用个人餐具,公用餐具需每次高温消毒。
3.餐厅严禁采购来源不明、野、或无检疫证明的原材料,餐厅严禁生食用品与熟食混用。
4.项目根据食堂大小及就餐人员数量,分批就餐。宜采用分餐制,单人单桌或宿舍内分批用餐,保证就餐时单人独格或采用派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