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意事项
1)、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
2)、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三、消毒具体规定
1、员工食堂消毒,每日喷雾消毒2次,餐桌椅使用后使用酒精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2、会议场所消毒,会议结束后场地、会议桌须进行喷雾消毒或酒精。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3、办公场所、公共区域消毒,每日下午18,30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采用84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4、采购部材料仓、物流部、用户服务部等部门生产区域消毒,每日须对生产岗位、使用的工具、设备、厂房通道、洗手间等进行喷雾消毒或使用75%酒精消毒。
5、公务车辆消毒,公司公务车辆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3次。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建议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6、后勤人员消毒,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7、宿舍消毒,每日晚20:00对宿舍楼内楼梯、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采用84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用75%酒精对栏杆、门把手、热水器水龙头等员工手部密切接触部位进行消毒,宿舍内建议个人采用酒精等每天消毒。
8、安保门岗值班室消毒,每日早8:00、晚20:00进行交班时对门岗值班室及大门进出区域采用84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对值班室门把手、桌面、椅子把手等手部密切接触部位采用75%酒精消毒。登记信息由每班专人负责,交接班对记录本和笔消毒。
9、电话消毒,尽量不用座机等公用电话。建议座机电话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至四次。
10、废弃口罩收集处理,防疫期间,设置专门的废气口罩、手套的垃圾桶,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四、消毒记录管理
以上消毒具体规定,规定了消毒的药品配比、消毒责任分工、消毒方法、消毒时间、次数。所有消毒工作按要求进行并如实填写消毒记录《公司防疫消毒记录表》,备查。
疫情期间涉疫垃圾处置方案篇3
指导意见适用于铁路辖区重点场所,包括旅客列车、车站(含商服单位)、货场、行包房、培训机构、办公及作业场所、酒店、公寓、集中居住场所、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等场所垃圾处置。
重点场所垃圾处置
每日及时更换垃圾袋,避免细菌滋生。
场所固定区域应放置两个带盖垃圾桶,并明确标识(生活垃圾桶、口罩垃圾桶)。将生活垃圾与废弃一次性口罩分别投放到固定区域垃圾桶内。
垃圾投放点定期清运,垃圾清理前先用有效氯含量500 mg/L-1000 mg/L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后,扎紧垃圾袋口,作用30分钟;再次喷洒垃圾袋表面消毒,最后再用新的垃圾袋包装扎紧。垃圾清理后及时对垃圾桶及周边环境进行保洁消毒。
重点场所产生的涉疫垃圾比照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垃圾处置。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垃圾处置
应设置涉疫垃圾暂存间,暂存间内设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并派专人加锁管理。
观察对象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适宜垃圾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含量1000 mg/L的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垃圾袋口,按照指定时间将垃圾放置在房间门口,等待专人清运。
垃圾的处理
每日由指定垃圾清运人员(戴口罩、手套,穿隔离衣等一次性防护用品)负责用有效氯含量1000 mg/L的消毒液喷洒垃圾袋表面消毒,作用30分钟;加套一层黄色涉疫垃圾袋盛装,扎紧袋口,避免造成污染。
垃圾清运人员在清送垃圾时,应当防止包装物破损、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垃圾直接接触身体,并对垃圾暂存环境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垃圾经双层包装处理后,统一收集放入涉疫垃圾暂存间内的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内,垃圾清运后,应对涉疫垃圾暂存间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垃圾清运人员使用后的一次性防护用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黄色涉疫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装入涉疫垃圾暂存间的医疗废弃物垃圾桶。投放完毕后,做好个人的清洗,并用洗手消毒液进行消毒。
涉疫垃圾暂存间贮存的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场所专人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
疫情期间涉疫垃圾处置方案篇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疫情期间我市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指导意见》,请你们参照执行。卫生健康部门另有防疫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确保危险生活垃圾规范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
(一)危险生活垃圾界定
疫情期间应急处理的危险生活垃圾主要有涉疫危险生活垃圾、应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置的医疗废物及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生活垃圾。原则上危险生活垃圾全部实行焚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