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环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居住的舒适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区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小区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篇1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的决策部署,按照《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意见》,为全⾯完成小区环境卫⽣整治⼯作任务,提升小区环境卫⽣⾯貌,特制定本实施⽅案。
⼀、指导思想
围绕把常熟建成全国同类城市中“城市环境最为秀美的江南名城”这⼀⽬标,严格对照《国家卫⽣城市标准》和《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按照“各负其责、全⾯推进、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存在的突出问题,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城市环境卫⽣管理⽔平,真正实现小区环境的长治久洁。
⼆、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范围为小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主次⼲道两侧、⾏政小区、撤小区建居小区、社区、河道、未完⼯道路、收储地块、公共场所、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标准
小区三环路以内环境卫⽣贴合《国家卫⽣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暴露垃圾,⽆脏点死⾓,⽇常保洁到位;配齐环卫设施并达标,持续各类环卫设施的完好和外观整洁;清除所有建筑垃圾,并做好小区建筑垃圾的集中堆放管理;小区河道、池塘⽔⾯持续清洁,边坡、滩岸⽆垃圾、⽆杂物。
四、主要任务
1、消灭环境卫⽣死⾓。对三环路以内主次⼲道、⾏政小区、撤小区建居小区、社区、未完⼯道路、收储地块等区域进⾏全⾯排查,彻底清除暴露垃圾和宅前屋后乱堆放,清除闲置地块、荒地、农⽥、小区道边坡的垃圾、杂物、种植棚架,清除收储待出让地块内部及周围的垃圾、杂草,按标准进⾏围护和临时绿化,确保环境整洁。
2、清除建筑垃圾。对三环路以内的建筑装修垃圾进⾏全⾯清除,集中堆放到建筑垃圾临时堆场。
3、整治小区河道环境卫⽣。对三环路以内河道、断⽔浜、死⽔浜、鱼池等⽔域边坡、滩岸堆积的⽣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杂物、种植棚架进⾏全⾯清除;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确保⽔⾯清洁。
4、整治公共场所环境卫⽣。对小区公园、⼴场、游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脏点死⾓进⾏全⾯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5、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对小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进⾏全⾯整治,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6、配套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按照《城镇环境卫⽣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环境卫⽣图形符号标准》,对小区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和垃圾、粪便收运车辆进⾏全⾯排查,对配套不到位和陈旧、破损、缺失的设施设备进⾏及时配套和改造、更新、维修,并加强⽇常管养。做到各类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7、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是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管理条例》和小区环卫管理职责分⼯,进⼀步落实各区域环卫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门店等市容环卫职责⼈的管理职责,加⼤⽇常保洁⼒度,强化督促检查,提升小区环境卫⽣⽔平。
⼆是以社区城市管理⽹络建设契机,加强环境卫⽣监督,巩固和提⾼整治效果。
三是扎实推进新⼀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发包⼯作,按照《国家卫⽣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明确环卫作业服务外包的作业标准,划分环卫保洁⽹格,明确⼈员、设备配备标准,配强保洁⼒量,增加保洁频次,提⾼机械化作业⽔平。完善监管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服务企业的督查考核,提升环卫服务外包区域的作业质量。四是制定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从源头堵控、规范运输、⼊场堆放着⼿,加强监管。强化⽇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运,加⼤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为的查处⼒度。加快建筑垃圾堆场、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同时逐步提⾼建筑垃圾综合利⽤潜⼒。
五、职责分⼯
1、城管局:负责小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道两侧、⾏政小区和撤小区建居小区小区道、社区街巷两侧,接管的⽼新小区、⼩区范围内卫⽣死⾓的整治,清除乱堆放的⽣活垃圾、建筑垃圾;负责小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道、社区街巷、⽆物业管理⼩区,⾏政小区、撤小区建居小区小区道,以及已完成整治的宅前屋后的⽇常保洁;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清除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活垃圾、⽩⾊垃圾,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和已完成整治的河道边坡、滩岸的⽇常保洁;负责小区建筑垃圾管理;负责督促沿街单位、门店落实环卫职责;负责对施⼯车辆抛洒滴漏和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为的查处。
2、住建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绿化带、物业⼩区、⼴场、游园卫⽣死⾓的整治和⽇常保洁;负责小区建设⼯地、职责范围内的未完⼯道路、物业⼩区建筑垃圾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场、游园和物业⼩区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河道滩岸的整治。
3、国⼟局⼟地储备中⼼:负责收储待出让地块垃圾、杂草的清理。按标准设置2.0⽶以上封闭实体围墙,形式贴合街景要求。对近期未计划开发的地块,进⾏临时绿化。
4、虞⼭镇、服装城、虞⼭尚湖旅游度假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小区、撤小区建居小区、社区闲置地块、荒地、农⽥、菜地、小区道两侧边坡等处柴草、杂物、垃圾、杂草、种植棚架等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民宅翻建、维修产⽣的建筑装修垃圾的清除;负责⾏政小区、撤小区建居小区、社区范围内宅前屋后乱堆放的清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常保洁、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建筑垃圾、杂物、种植棚架等的清理,对断⽔浜、死⽔浜、鱼池等的整治,以及职责范围内河道漂浮物的打捞。
5、其他部门:按照《小区环境卫⽣专项整治⼯作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职责分⼯,牵头负责相关资料的整治和管理。
六、时光安排
1、3⽉14⽇⾄5⽉31⽇组织实施专项整治;
2、6⽉1⽇⾄6⽉30⽇巩固提⾼;
3、7⽉1⽇以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七、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各部门和属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切实加强对⼤环境整治⼯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案所确定的各项⼯作职责、整治任务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的整治计划,把⼯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单位,职责到⼈。要认真对照标准,查找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倒排序时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整治⼯作。
(⼆)强化督查,落实长效
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加强职责范围内整治⼯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确保整治⼯作按序时进度完成。虞⼭镇⾏政小区、撤小区建居小区、社区内的闲置地块、荒地、农⽥、菜地、小区道两侧边坡、河道边坡、死河浜、断⽔浜、鱼塘等整治完毕后,由城管局验收后接管,结合新⼀轮小区环卫作业服务外包,将卫⽣保洁、河道漂浮物打捞和边坡保洁等纳⼊常态化管理,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出现反脏回潮现象。
小区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篇2
为确保环境卫⽣整治⼯作有效开展,经小区两委班⼦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案:
⼀、指导思想
以峪道河镇“进⼀步强化环境卫⽣整治⼯作实施意见”为指导,坚持“班⼦强有⼒,全民总动员,重点求突破,整体上台阶”的原则,着⼒抓好垃圾填埋、庭院美化、街道整洁三个重点,全⽅位开展“整治环境卫⽣,建设宜居家园”⼯作,为推动全小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