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小分队处理疫情后,各种使用物品必须及时带回交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归位。队长应及时反馈信息,在值班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并将资料收集、整理交给组长。
七、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要在职、在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岗。
2、值班要做好交接(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并将值班室钥匙等交给接班人员),接班人员必须按时接班;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员不许自行离开,否则按擅自离岗论。
3、做好值班记录,如有疫情报告时,要认真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值班值班表》并及时上报组长。
4、接待来访者要礼貌、热情,处理问题要准确无误,解决问题有困难时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杜绝拖拉推诿。
八、违纪处罚
1、凡抽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者,或报告疫情,值班电话无人听接听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停职待岗等处理。
2、对当班小组成员抽查时,每一次抽查电话无人接听或无接通时给予相应处罚,如发生疫情,小分队通讯工具不畅通时,如造成后果,视情节给予罚款、停职待岗等处理。
3、值班人员如不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值班表》的,每次除扣发当日值班费外另罚款。
4、值班人员凡有疫情迟报,瞒报、谎报、误报、或未按规定程序报告的,每次除扣发当日值班费外,另罚款,如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罚款、停职待岗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