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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措施
(一)发生火灾时,组长、副组长及安全员应立即在火灾现场前汇集,组织和指挥灭火作战及现场人员的疏散。
(二)在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到达后,现场人员服从公安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人员的指挥,协助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救助遇险人员,扑灭火灾,抢救贵重物品,视事故情况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