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