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行程码带“*”号教职员工返回玉田后,按照玉田县防控办要求,到所在社区报备,到南外环做流调,进行核酸检测,玉田防控办将结合本人行程确定下一步防控要求。本人将有关情况及时如实向本部门报备,主管部门及时上报学校。
6、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做核酸检测需缓检的教职工要逐级请示,最后经校长批准,缓检申请表样式附后;
7、没能按时间要求检测的的,必须及早补检,将结果截图逐级上报;
8、没有按时间要求做核酸检测者不能来校上班,经批准的按事假或病假对待,没经批准或私自不做的按旷工处理。
9、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员(赵艳)及时汇总各部门情况,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向全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将落实结果及时上报。
10、对不遵守本制度造成后果的当事人、部门主管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