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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期间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精选7篇
大小:32.05KB 8页 发布时间: 2022-10-08 11:23:29 10.39k 8.87k

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建立台账,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等症状方可入园。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

3、做好幼儿健康宣传教育。

各班主任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幼儿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教育幼儿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在入园后、进食前、便前便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耍前后、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确保操场、厕所、食堂、班级等场所或附近洗手设施运行正常。

4、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肉、禽、蛋、鱼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

幼儿园应当将新冠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幼儿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家长群、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6、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

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幼儿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

7、科学合理安排幼儿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的室内活动管理,避免各最小单元群体之间在活动、游戏、吃饭、午睡等环节的交叉碰面,同时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三)重点环节管控

1、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园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午睡室等幼儿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3、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七、应急处置措施

(一)幼儿园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幼儿每日入园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

(三)教职员工或幼儿如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幼儿园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病愈后,返园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八、几点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严格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全园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绝不推诿退缩,扎实工作,各项任务不打折扣,情况摸排、数据上报要及时、准确。

4、幼儿园领导班子和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全天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幼儿园官方微信动态,及时响应幼儿园在群内发布的各类事项,特殊情况及时向幼儿园汇报。

5、全体教职工带头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幼儿园疫情期间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6

为指导托幼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托幼机构防控主体责任,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当前疫情形势需要,对《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进行修订,形成本版方案。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在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健康、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开园前,托幼机构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要求,开园前对托幼机构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开园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8、报备健康状况。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园返园的健康监测。对有疑似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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