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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引导与应对处置工作方案精选5篇
大小:24.85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10-09 10:40:07 7.63k 7.44k

(三)评估。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在获取发生或可能发生危机的事件信息后,落实人员对事件发展态势进行评估,对是否需要应对、进行何种程度的应对措施提出意见。按照舆情的性质、波及范围、影响程度,将舆情分为一般舆情与重大舆情。一般舆情指仅涉及管辖范围,经初步分析,对单位整体形象影响不大的舆情;重大舆情指跨地区的,经初步分析,对单位整体形象有较大影响的舆情或被省、市级主流媒体(论坛)曝光,或微博转发达100条以上的舆情。要按照实事求是、讲究策略、注重实效、系统配合的处置要求,根据不同舆情等级,采取相应的应对流程。

(四)处置。根据舆情危机的不同等级和职责,各单位各司其职,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对一般舆情,由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协同各业务单位,经分管领导审定并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对重大舆情,由主要领导牵头,会同各单位落实源头化解工作,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再统一发布权威信息。要主动争取话语权,通过新闻通稿、主动邀请主流媒体、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全面报道事实真相,减少公众不必要的猜测,将危机引起的毁损度降到最低。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方法,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变化,视情与宣传部门、地方政府应急办、公安机关等部门及时沟通,掌握社会舆论、媒体和互联网上的反映,直至事态平息。必要时,可联系有信誉的媒体,让当事人接受采访。未经领导小组授权,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不得擅自接受记者采访。

(五)后续。如舆情危机事件得到较为妥善处理,社会媒体不再关注,当地民情趋向平和,处置工作可视为结束。舆情危机事件处置结束后,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确定人员对舆情处置回顾总结,改进现实具体工作,防止类似负面舆情再次出现。

四、应急预案的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与舆情主体部门有重点地选择小组成员开展工作。舆情主体部门包括舆情涉及业务的分管局领导、部门负责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络舆情的日常联络工作。

(二)队伍保障。建立一支责任心强、反映灵敏的网上发言人、舆情员(网络评论员)队伍。舆情员(网络评论员)至少要自行注册1个微博账号(新浪、腾讯、网易、搜狐等),以备网络评论之用。

(三)响应保障。要形成和完善一套反应快速、运作有效的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机制。对发现涉及本系统的重要敏感负面舆情在4小时内、特别重大敏感负面舆情在2小时内向上级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发布权威信息。对网上重大敏感负面舆情事件还应及时向宣传部门(网宣)和公安部门(网警)通报相关情况。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24小时网上舆情值班制度。舆情主体单位要及时受理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在知晓发帖内容后3小时内(非工作时间顺延)作出初步回应;需按程序办理的,经部门领导审定在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确定答复意见;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当作出说明,最长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属地明显的网上信息,由当地政府或部门独立处置;对属地不明显或跨辖区的网上信息,由上一级机关处置、落实源头化解、处置工作。

(四)培训保障。要加强对舆情应对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提高运用互联网应对舆论的能力,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培训工作,进而提高系统应急指挥和紧急处置的能力。

(五)奖惩保障。对及时上报信息,处理坚决果断,处置及时有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通报表彰。对执行预案不力,玩忽职守,贻误时机,导致事件恶化,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或不遵守纪律,擅自向外界透露事态发展、处置进程等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信息隐瞒不报或未及时上报的部门及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网络舆情引导与应对处置工作方案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努力提高新媒体环境下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委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确保稳定”的原则,及时掌握网络媒体对我市旅游动态、政风行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报道及评论,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为全市旅游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树立黄山旅游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舆情监测

1、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我市旅游发展中容易被关注的内容:政风行风建设、游客服务质量、旅游营销、企业管理和队伍建设等。

2、监测方式。网络舆情监测观察员每天至少2次对相关媒体、网站、博客、论坛、微博进行浏览和搜索,收集有关报道和论坛中出现的一些敏感话题,做好监测记录,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对舆情产生相对密集的网站、论坛要进行高频度的浏览和搜索。

(二)舆情处置

按照“分类处置、全程掌控、注重实效,依法处舆”的原则积极应对:

1、快速反应,迅速研判处置。一是舆情监测观察员小组在发现涉及我委或旅游行业的不实报道、帖子后,立即报领导小组进行分析研判并组织应对:①问题类舆情:要做到“及时致歉叫停、后续整改到位”;②突发事件类舆情:要及时赶赴现场,及时调查了解,两小时内必须通过媒体发布事实,抢占新闻源头高地;③敏感类舆情:要做到“重讲态度,慎讲原因,防止炒作”;④意见建议类舆情:要做到“及时致谢肯定,及时梳理归纳,后报落实效果”;⑤造谣诽谤类舆情:要做到“及时辟谣、澄清事实、依法问责”,严重损害单位和个人名誉的,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二是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不实舆情出现反复。

2、积极沟通,强化正面引导。一是要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等不同形式及时回复,在第一时间告知公众和游客真相,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注重语言艺术,注重讲事实、摆道理,以礼待人,以理服人。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托中国黄山网、黄山旅游网、旅游官方微博等平台,积极进行正面宣传,在论坛和贴吧上主动发布行业动态、工作亮点和各类先进典型等方面信息,让公众更多地了解黄山旅游工作。积极拓宽与网络媒体的沟通渠道,特别是加强与有关网站、论坛的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加强培训,提高处置能力。邀请市信息中心、市网安支队、网络舆情处理专家等有关方面,就《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进行专题讲座,通过案例教学的方法对网络舆情现状、微博特点、经验与教训以及如何发现、研判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网络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网络舆情形成迅速,波及面广,影响力大,开展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对网络舆情进行跟踪了解、分析汇总、回复反馈,有助于及时了解舆情动态,有助于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化解矛盾,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维护旅游行业良好形象。

(二)迅速反应。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要着眼于“快”字,既要及早发现苗头问题,又要找准问题的根源,迅速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规范程序。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由委领导小组统筹,观察员队伍负责具体工作。重大舆情或新闻发布经领导小组研究或部门联席会商后统一对外发布,委机关干部职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发布有关信息。

(四)及时总结。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小结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工作机构和组织保障

1、成立委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所、中心、导游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详见附件)。

主要职责: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做好重大舆情的跟踪、督查和协调,研究有效引导、控制网络舆情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舆情引导的预见性、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

2、组建委网络舆情监测观察员队伍

各处室、所、中心、导游公司指定1名工作人员,组成委机关舆情监测观察员队伍,并由信息处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对百度、天涯、微博(网易、新浪、搜狐)、中安在线、中国网事等国内主要媒体以及中国黄山网、黄山新闻网、黄山市民网等市内网络媒体进行实时监测,对于可能引起不实舆论报道和评论,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开展跟帖回复,确保重大舆情和不实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分管信息工作的委领导和办公室、信息处负责人,作为网络新闻发言人。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来我委进行采访的新闻媒体;单位网上新闻发布工作;对一些重要及敏感性较强的舆情经由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对外“一个口径”、“一个声音”回复。

4、建立合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舆情处置的合作与会商,积极与市网宣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等部门进行沟通,做到信息互通和处置联动。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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