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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保维稳工作方案精选6篇
大小:34.58KB 11页 发布时间: 2022-10-09 11:30:34 5.85k 5.22k

(一)局防指根据市防指的指令或通知,及时启动同等级应急响应。

(二)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三)市防指应急响应宣布终止,或当地局部应急响应指令宣布终止时,局防指响应指令终止。

六、灾后恢复

(一)灾情核查

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认真做好灾情评估,重点做好城乡住房、物业小区、加梯工地等灾害损失统计,并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二)灾后恢复

灾害发生后1天内,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督促指导做好环境清理恢复工作;3天内及时督促指导做好遭受雨水浸泡、大风侵袭、雪灾房屋的安全检测工作。恢复情况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三)复盘评估

重大灾害发生后,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街道(乡镇)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七、预案管理

(一)管理与更新

1、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预案需报市局防指备案。

2、防汛防台(雪)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局防指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局之前印发的相关防汛防台(雪)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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