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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保维稳工作方案精选6篇
大小:34.58KB 11页 发布时间: 2022-10-09 11:30:34 5.85k 5.22k

制定本区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挥协调与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的应急联动行动;向应急领导小组、区政府和市应急办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监控和预防工作;负责与上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及时上报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和调动相关成员单位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

2.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建设局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参与组织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处置及应急救援行动。

区外宣办

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区安监局

指导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组织建筑工地的定期检查;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宣传教育。

区交通局

负责保障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现场区域交通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抢险救援车辆有序通行并协助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组织配合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抢险物资、器材的运输。

区卫生局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治、救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区财政局

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及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人事局

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有关工作。负责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奖惩工作。

区发改委

负责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

区监察局

监督检查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及工作效能等情况,依法追究对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有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区民政局

协调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灾施工人员及周围群众开展临时性生活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组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保险理赔相关工作。

区电信局

负责协调相关通信部门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通讯设施,及时恢复通信畅通。

区气象局

提供雨情、水情等灾情预报;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的安排提供决策保障。

公安临潼分局

负责组织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查处工作;参与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的救援抢险行动。

技监临潼分局

负责协调处置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

质监临潼分局

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环保临潼分局

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实时报告;组织污染源的排查,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供电临潼分局

负责协调相关电力部门保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电力供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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