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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职工外出请假报备制度最新版精选10篇
大小:30.43KB 9页 发布时间: 2022-10-09 15:37:54 2.27k 2.25k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

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县教委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管理中心并向县教委、卫生局、县防疫站、镇政府报告。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保障措施(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后勤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控工作,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要求配备校医,分管校长、总务处,相关人员要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校长对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校园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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