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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安保维稳工作方案精选6篇
大小:31.45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10-09 15:41:23 14.37k 12.72k

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安排,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具体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调查解决和重点突破阶段(5-7月)

全面调查影响xxx召开的不稳定因素,全面组织解决被调查的风险隐患,加大重点案件和重大隐患监管力度,确保基本解决。与此同时,针对六四、香港回归20周年等重要敏感节点,全面落实各项维稳安全措施。

二、百日攻坚(八月至十九大闭幕)

全方位、全链实施各种防护措施,确保无误差。第一时间消除新发现或发生的迹象隐患,系统治理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源头,努力通过完善政策解决一批普遍问题。

第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xxx大会的顺利召开,我镇成立了xxx大会稳定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精干成员组成,具体负责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特殊保护期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村(居)和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调查辖区内可能影响干扰十九大的各种风险隐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滚动式调查,确保所有风险隐患无遗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对于调查中发现的各种风险隐患,要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早,处理小。

三、加强信息预警。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判断,及时发现可能影响干扰xxx大会召开的迹象和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消除各种风险隐患,防止实际危害。

四、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敏感事件,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调联动,果断处理,在初始阶段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正面权威信息,及时发现、封锁、删除各种有害信息,遏制负面舆论炒作。

银行安保维稳工作方案5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域“保平安迎大庆”应急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保平安、迎大庆”维稳安保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管控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力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平安、迎大庆”为工作主线,以安全生产“四责”联动落实为抓手,实名制压实各级部门各岗位应急管理责任,按照“六个严防发生、三个确保”的总体要求,集中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液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金属冶炼、涉煤燃气等重点场所的重大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压减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领域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风险可控,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各街道和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区安全生产领域“保平安迎大庆”应急安保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周犇同志兼任,负责全区安全生产领域“保平安迎大庆”应急安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调度。

各街道、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街道和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三、时间安排

此次应急安保工作从方案印发之日至2019年11月10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实施阶段(7月5日前)。各地区、各部门依据本方案,结合本行业内重点任务,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6日-8月31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七大专项行动,细化工作措施,逐项推进落实应急安保任务。

(三)重点攻坚阶段(9月1日-10月20日)。各地区、各部门集中力量组织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个整改销号,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停产整顿。区安委会将对各地区应急安保和七大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全面总结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应急安保和七大专项行动情况,按照节点要求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情况。

四、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七大专项整治行动

1.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区、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严格落实《于洪区“保安全、迎国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沈于安委办〔2019〕38号)要求,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非法从事爆破工程、剧毒化学品运输使用行为,非法从事特种设备生产、销售、使用、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行为,非法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行为,非法施工建设行为和非法加气场所、流动加油车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决防止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深入开展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各地区、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组织执法力量和安全生产专家,对2018年12月以来,各级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大检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隐患问题,以及市、区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企业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未完成整改的和出现反弹的隐患问题,建立隐患清单,依法依规向隐患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执法文书。通过立账建档、集中治理,力争8月底前实现全部清零。同时,督促企业对新发现的隐患问题即知即改;对确实无法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管控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对无法保证安全的,立即停产整顿,严防隐患升级引发事故。

3.深入开展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各地区、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沈阳贯彻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沈委发〔2018〕36号)《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四责”联动落实的意见》(沈委办发〔2019〕8号)要求,完善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四责”联动落实机制,系统梳理与合理安排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内容方式、推进过程,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在标准上严格起来、在内容上系统起来、在措施上完善起来,通过组织制定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一网三库(安全生产逻辑网格、部门监管企业数据库、风险数据库、监督检查数据库)、优化隐患闭环管理机制、强化落实企业安全责任“一岗一单”等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稳妥有序推进“四责”联动21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落出成效,打通安全生产治理“最后一公里”。

4.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地区、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按照《于洪区安全生产检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沈于安委[2019]5号)要求,持续发力不间断推进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消防安全、冶金机械、银行、旅游等九大重点领域和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金属冶炼、涉煤燃气等五类重点场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依规曝光一批、挂牌一批、整治一批重大隐患,坚决把重大风险化解好、管控住,把重大隐患治理到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实施失信及联合惩戒,通过严格的依法监管,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5.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各地区、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沈阳行》方案要求,开展“12350”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宣传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开展帮扶基层主题宣传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讲座,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防“三违”引发事故。各地区、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广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宣传活动,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开展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两条例”培训工作,明确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权利和义务,提高事故防控和先期处置能力。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专项行动。各地区、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按照《于洪区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编成组、绑定户、核定量、频重访”要求,逐级逐行业建设逻辑网格,健全完善隐患问题发现、解决、督考闭环机制,实名制落实管理网格、责任区的管理责任,压实每家生产经营单位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名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深入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出台《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和社会化救援队伍力量的建设管理要求和保障机制。各地区、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按照《意见》精神,统筹规划,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逐步加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形成全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要强化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规范专家遴选方式、入选条件、队伍架构、工作方式、保障措施和信息通报机制,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专家在岗在线在状态。

(二)实名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区、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规定,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守、合成作战,逐级逐岗位实名制压实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各类风险管控责任、各类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每项任务、每项措施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持续不间断地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区、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结合全区安全检查执法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综合治理。重点加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旅游、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油气输送、城镇燃气、宗教场所等行业领域和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商场、宾馆、餐饮、娱乐、银行、银行、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化解风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治理。各地区、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抓好生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坚决防止走过场。对安全检查、督查巡查、暗访暗查中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和群众举报隐患,严格落实“四个清单”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立即整改消除。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作业,确保绝对安全。

(五)严格管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各地区、区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采取管理、技术、应急等各类管理措施,化解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实名制压实危化生产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长途客运企业、建筑项目、高层建筑、特种设备风险管控责任,坚决把风险辨识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确保各类风险安全可控。

(六)坚决打赢防汛和防灾抗灾减灾攻坚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地区要组织精干力量提早清理疏浚排洪渠系和排水管网,提前落实物料、设备等备险物资,做好防洪排涝应急准备,确保安全度汛。加强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增强群众干部临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七)加强安全风险研判预警。应急、公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极端天气、防台防汛、应急指挥保障,研判会商,从风险预警、安全防控、处置救援和应急避险等环节入手,制定实施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应对措施,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事故发生。其他部门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分析研判辖区内、行业领域内企业风险情况,并根据研判结果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安全风险防控指导,确保风险有效控制。

(八)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地区、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安保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和备勤力量配置,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脱岗、离岗、非在编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进一步加强重要敏感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突发情况,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即发即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应急、公安、宣传部门要高度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发事件信息,严防网络负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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