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肃责任各方落实
严格落实会议举办方、会议举办地的主体责任,由会议活动举办单位会同举办地、承办单位按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防控措施。会议活动的审批管理部门 (或机构) 负责对会议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把关。实行疫情防控责任制,一般性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大型会议组成专班负责。区文旅局、区商务局等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风景区旅游节庆活动、酒店会议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参加人员要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对未履行报批程序擅自举办节庆、展会等大型会议活动和其他大型聚集性活动的,或虽经批准但活动过程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重点环节防控管理
会议、培训等活动遵循“谁举办、谁负责”、“一会一案”和“属地管理”原则,尽量以线上智慧德城方式举行,确需线下举办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控制人数,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举办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加强健康培训,推进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及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落实就餐人员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
三、严格审批报备程序
对举办的节庆、展会等大型会议活动和其他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防控指南(第四版)》有关规定,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控人员密度,按流程审核批准、规范报备。50人以上会议、培训等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100人以上跨地市的会议等聚集性活动,需报区指挥部报备,市指挥部批准。自行举办5桌及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