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阳性人员的话要及时进行处置,下面小编整理了进口货物企业发现阳性应急处置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进口货物企业发现阳性应急处置方案1
一、组织架构
应急小组组长:(单位法人或实际负责人)
组织协调组:
人员管控组:
货物处置组:
后勤保障组:
等等
二、应急处置
企业在获知其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含航空集装器)货物或进口冷链非食品货物运输、搬运、消杀等过程中可能涉及新冠病毒疫情的,应第一时间向板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在板块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一)停止生产经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涉及进口货物单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封存涉疫进口货物及其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相关器具,封闭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二)切断人员传播途径。企业全力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后勤保障等全部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分别采取医院救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观察等分级管控措施,有效切断人员传播途径。
(三)配合政府管控进口货物安全风险。企业全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进口货物及其相关包装物、环境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配合属地商务、工信等相关部门对进口货物进行溯源。调查进口货物来源、数量、生产、库存、销售、运输等情况。经核酸检测等确认进口货物或包装物受到污染的,企业对涉嫌受污染的货物封存,并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对核酸检测阳性进口货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工作。要按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对相关场所实施全面预防性消毒措施。
(四)配合政府排查环境污染情况。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对生产经营场所、仓库、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进行病毒核酸抽样检测,全面排查环境污染情况。
(五)妥善处置货物。企业要配合政府对可能受到污染的进口货物及其包装物,进行消杀,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六)督促开展环境消杀。进口货物及其包装物等物品清理后,企业要及时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和生活场所进行消毒。
三、应急终止
企业涉疫进口物品完成处置,企业接触人员检测均为阴性的,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根据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风险评估情况,认为可以终止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由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企业接到正式通知后方可开展正常经营。
或当接触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启动人员防控各项工作后,根据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风险评估情况,认为可以终止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由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企业接到正式通知后方可开展正常经营。
进口货物企业发现阳性应急处置方案2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品事件流⾏,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作,加强进⼝冷链⾷品“全覆盖、⽆遗漏”闭环管理,阻断进⼝冷链⾷品疫情传播风险,最⼤程度防⽌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作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编制⽬的
根据《冷链⾷品物防⼯作应急处置指南》,结合武义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步明确⼯作要点,实施精准防控,最⼤程度防⽌新冠病毒通过冷链⾷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由物到⼈传播、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县⼈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
⼆、⼯作原则
(⼀)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密切关注各地冷链⾷品核酸检测信息发布情况,跟踪冷链⾷品物流动向,判断是否流⼊我县,在县疫情防控办统⼀领导下,市场监管、卫健、交通、公安、经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
(⼆)准备到位,有备⽆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在⼈、财、物、机制规范等⽅⾯开展冷链⾷品疫情应急准备⼯作。
(三)及时响应,精准处置。针对不同来源,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中低风险差异化处置,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果断处置。根据冷链⾷品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风险,在县疫情防控办统⼀指挥下启动流⾏病学调查和⼈员管控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教,联防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有关企业、社会公众的⾃我防护能⼒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配合冷链⾷品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等⼯作。
三、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指导本县冷链⾷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作。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疫情防控办统⼀领导下,实⾏统⼀指挥、联防联控,进⼀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链⾷品物防⼯作应急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的⼯作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作措施。根据《武义县⼈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武义县冷链⾷品物防⼯作专班成员名单和⼯作职责的通知》(武政办〔2020〕84号)和《武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县指挥部⼯作体系的通知》(武疫情防指【2021】3号),调整后的专班组成⼈员名单和专班各部门⼯作职责如下:
各部门具体⼯作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
为冷链⾷品物防专班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冷链⾷品物防⼯作;指导督促“浙冷链”系统应⽤;加强对进⼝冷链⾷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进⼝冷链⾷品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县经济商务局
负责涉及职责范围内⾷品冷链物流企业、冷库、⼤型超市的⾏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
⽤“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协助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品的应急处置⼯作。
(三)县卫⽣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