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施工方法
1、人工拆除
拆除对象:砖木结构平房。
拆除顺序:屋面瓦→板→椽子→楞条→屋架或木架→砖墙(或木柱)。
拆除方法:人工用简单的工具,如撬棍、铁锹、瓦刀等。上面几个人拆,下面几个人接运拆下来的建筑材料。至于砖墙的拆除方法一般不许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而是由上而下拆除,如果必须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必须有人统一指挥,待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方才可进行。拆屋架时可用简单的起重设备,三木塔挂导链或滑轮。
2、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法。
拆除对象:混合结构多层楼房
拆除顺序;屋顶防水和保温层→屋顶混凝土和预制楼板→屋顶梁→顶层砖墙→楼层楼板→楼板下的梁→下层砖墙,如此逐层往下拆。
拆除方法:人工与机械配合,人工剔凿,用机械将楼板、梁板构件吊下去,人工拆砖墙、用机械吊运砖。
3、机械拆除
有些拆除对象有用的材料少,或者为了加速拆除则采用纯破坏性拆除方法,如用推土机或重锤锤击等方式。
六、安全保证措施
(一)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有技术人员统一指挥,严格遵循拆除方法和拆除程序。
(2)拆除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方可施工。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紧帽带;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警世标志,采取警戒措施派专人负责。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5)建筑物拆除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它部分倒塌。
(6)拆除项目竣工后,必须有验收手续,达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并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和相邻建筑、管线的安全。
(7)拆除物受自然气候、环境影响较大,密切注意,防患与未然。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去现场检查,确认拆除物是否用加固,作到安全无隐患。
(二)拆除时安全事项
(1)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2)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3)建筑物拆除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它部分倒塌。
(4)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三)安全管理
(1)施工人员进行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进行操作。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和其他防护用品。拆除过程多属高空作业,工具、设备、材料杂乱,粉尘、日晒较多,作业工人应佩戴安全帽、手套、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为防止砖石、灰尘及切割螺钉等的操作,应佩戴护目镜。拆除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轻型结构板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2)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为确保未拆除部分建筑的稳定,应根据结构特点,有的部位应先进行加固,再继续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把有倒塌危险的构筑物,用支柱、支撑、绳索等临时加固。
(3)拆除作业应严格按拆除方案进行: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依次进行;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除后才可以拆除;拆除屋架时,先将吊索绑好,两端拴好溜绳,再用气割在屋架两支座焊缝上同时切割,然后将起钩拆去。
(4)拆下的物料不准在楼板上乱堆乱放。不准将墙体推倒在楼板上,防止将楼板压塌,发生事故。拆下的物料,不准向下抛掷拆除较大构件要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运走,散碎材料用溜放槽溜下,清理运走。
(5)用推倒法拆除墙时人员应避至安全地带。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到特殊情况墙体必须推倒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远离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在建筑推倒倒塌范围内,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6)当用机械拆除工程时,根据被拆除高度选择拆除机械,不可超高作业,打击点必须选在顶层,不可选在次顶层甚至以下。镐头机作业高度不够,可以用建筑垃圾垫高机身以满足需要,但垫层高度不得超过3m,其厚度不得小于3.5m,两侧坡度不得大于6°,机械解体作业时应设专职指挥员,监视被拆除物的动向,及时用对讲机指挥机械操作员进退。人机不可立体交叉作业,机械作业时,在其回旋半径内不得有人工作业。机械禁止在有地下管线处作业,如果一定要作业,必须在地面垫2~3cm的整块钢板或走道板,保护地下管线安全。机械拆除在分段切割时,必须确保未拆除部分结构的整体完整和稳定。
(四)监控措施
拆除施工作业全过程中,必须严格监控如下:
(1)坚持从上至下逐层拆除,严禁立体交叉同时拆除。在无特殊情况和需要时,均不宜采用推(拉)的拆除方法;
(2)坚持先拆板次梁主梁,严禁顺序颠倒;
(3)坚持慎重过细地拆除以上部墙体为压重悬臂部件(构件)和各类架空、竖向构件、管件;
(4)坚持独立柱、墙、附墙柱的拆除,应从上至下基本同步进行和应在楼板、楼梯转角平台的结构上立设稳妥的作业平台架后才可进行作业,必须严格禁止拆除作业人员直接站立在柱、墙截面和梁上的作业,尤其在拆除外围柱墙,梁时更应特别注意落实好作业的安全防护;
(5)坚持拆除梁和楼梯板时,必须从中间往两端基本对称进行,绝不允许先拆两面端或一端后而让梁和楼梯板下坠;对凡是跨度和荷重较大的梁、楼梯板的拆除,还应视情况研究是否应落实加设预支护措施。在转角楼梯板的上节未拆除前,绝不允许出现对楼梯梁有破坏性的损伤;上层楼梯未拆除前,绝不允许进入下节楼梯板的拆除;在楼梯板未拆除前,绝不允许进入下层和其以下楼梯的拆除;
(6)坚持在每拆一层板、梁和其下的柱、墙时,都能实现有下部楼板梁或其钢筋骨架网作临时可靠的水平防护,绝不允许出现从上到下先拆除平面板件而又割除了水平钢筋的危险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