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4对院内公共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2.5.3.5院内每日公布院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2.5.4院内疫情
2.5.4.1院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相关工作。
2.5.4.2尊重和满足老人和员工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老人和员工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院内稳定。
2.5.4.3本院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老年人均应得到有效治疗,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总指挥报告上级主管机关。应急总指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发生大面积传染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结束。
2.5.4.4“发生大面积传染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结束后,各部门要充分做好各项工作,使服务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2.5.4.5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传染源,及时消毒周围环境,烧毁,掩埋污染的食品和用品,彻底隔离传染源,避免传染病继续蔓延。
2.5.4.6调查结束后,应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书,将情况发生的地点、时间、经过、原因、受损失状况和处理情况调查清楚。
2.5.4.7按照重大紧急信息调查处理、报告制度做出事故处理。
2.5.4.8所有工作结束后,由院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安全会议,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卫生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并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2.5.4.9组织全体人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院内脏、乱、差卫生死角,专人负责对老年人居室、公共活动室、食堂、健身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定期实施消毒处理,防止病源的滋生和传播,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2.5.4.10根据处置过程中的表现做出相应的奖惩。
养老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
为保障敬老院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敬老院可能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及时有效的组织救援工作,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维护敬老院正常的秩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敬老院老人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成立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案》所涉及的范围
1.因室内装饰、易燃易爆物品,老人吸烟及电器安装引起的火灾。
2.因食物中毒,主副食因采购、变霉、食物未消毒,因“病从口入”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
3.因各种传染病引起的老人集体传染。
4.炎热天气中暑、寒潮低温冷冻、地震、洪涝、触电、外来暴力侵害等事故。
5.院民矛盾激化、自杀、因情绪反常、轻生引起的意外死亡事故。
接到不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的救援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发现者第一时间按电铃警示,全院进入紧急状态,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及时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情况严重的,敬老院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民政办汇报。
7、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向乡镇(街道)民政办汇报工作。
四、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镇(街道)民政办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向乡镇(街道)民政办汇报工作。
五、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