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通风换⽓。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选⾃然通风。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冷凝⽔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六)配备防护用品。配备充⾜的口罩(建议配备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用品。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速⼲手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清洁消毒。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用,远离⽕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应当定期检查防护用品,及时补充更换。
(七)规范垃圾处理。设置专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口罩、消毒纸⼱等用品投入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用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净整洁无异味,防止满冒,日产日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进行消毒。
(⼋)排查⽕灾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消毒用品存放、电源管理等安全隐患,加强⾃查⾃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整立改。
(九)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按照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对员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随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安排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
(十)减少员工聚集。员工上岗应佩戴口罩,⿎励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科学管理工作会议,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
长。提醒员工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美容院长时间停留。
(十一)加强防疫宣传。演应当在醒⽬位置通过设置提⽰牌、摆放宣传品、电⼦显⽰屏等多种⽅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十⼆)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并暂时关闭美容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