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物资管理部将设备、备件等运出外委维修;
三、东、西厂区之间运送各种物资;
四、除有出门证产品和物资以外的其它所有物资出厂;
五、外来车辆通过门卫进出厂。
第二章外来车辆(物资)进厂登记管理
第三条凡外来车辆及所运物资通过门卫进厂时,应持有有效证明,并必须停车接受查验、登记,由门卫填写《外来车辆(物资)进出厂登记表》后,方可进厂。
第四条《外来车辆(物资)进出厂登记表》由各门卫根据《物资出厂审批单》按时间顺序逐项登记,不准漏项,并妥善保管、备查。
第三章物资出厂审批管理
第六条公司物资出厂一律实行审批管理,由所在车间(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安排专人填开《物资出厂审批单》,并经审批后,一联交门卫出厂,一联由车间(部门)留存。
门卫查验物资与出门证上的品种、数量相符后,方可放行出厂。
第七条外来车辆出厂时,须经门卫查验,车辆载有除进厂时所载物资外的其它物资,须由物资所属部门开具《物资出厂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出厂,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第八条外来车辆出厂时,经门卫查验如没有装载物资,门卫在其进厂时所填写的《外来车辆(物资)进出厂登记表》相对应栏后填写出厂时间,放行外来车辆。
第九条已使用的《物资出厂审批单》由保卫处和相关使用部门分别保管、备查。
第十条物资出厂审批权限
一、公司相关车间(部门)出门卫进行维修的物资、工具等需经车间(部门)负责人审批出厂。
二、物资管理部需外委进行维修的设备、备件等出厂,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再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然后经保卫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出厂。
三、除上述以外物资(包括施工物资)出厂,需经车间(部门)负责人审批,保卫处负责人审批,再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出厂。
四、凡将公司产品及物资以捐赠、借出、支援等方法运出厂外,除经办部门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外,必须经总经理审批,方可出厂,否则一律不准出厂。
第四章罚则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公司对相关单位、部门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召开专题会研究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疫情期间外来车辆管理制度7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维护校内师生的安全,严格管控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特制定此规定。
一、无正当事由,外来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二、运营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确因教学、开展集体活动等需要租赁车辆进校接送师生的,由承租部门填写《校外车辆出入校园申请表》,报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进入校园后应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安全。
三、来校探访本校教职工的外来车辆,需教职工持本人工作证到门口迎接并做好相关登记,履行疫情防控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
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照学校要求规范停车,出校时正常收取停车费。
四、进入校园办理公务的外来车辆,需提前和相关对接部门取得联系,相关部门应事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校外车辆进出校园登记表,送保卫处备案后方可进入校园;如因急事临时进入校园,由相关对接部门派人到校门口对接,做好相关登记并履行疫情防控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
离校时,凭盖有对接部门公章小票方能免费通行。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免费放行并主动指明路径。
六、危化品车辆因特殊需要必须出入校园的,除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外,需提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危化品车辆进出校园审批表,保卫处审批后方可按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晚23:00至次日6:00)进入校园,完成工作后须立即离开校园,确保校园安全。
七、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疫情期间外来车辆管理制度8
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我们吕公小学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任何机动车辆等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由门卫请示校长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两人进行监护。
2、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规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