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大学科技园区由科技产业管理处负责。
(四)家属区、接送教职工子女校车由工会负责。
(五)图书馆区域由图书馆负责。
(六)学校公务车、会议室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七)办公室、实验室等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八)校内各商业网点由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等主管部门分别负责。
(九)学校各出入口值班管控区域卫生清洁消毒由疫情防控相关专项工作组负责。
(十)其他区域和场所按照上述原则由相关单位各自负责。
(十一)后勤保障组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做好卫生清洁及消毒工作,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对各场所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的落实情况,收集有关信息记录等备案。
八、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安全存放、使用各类消毒剂,避免各类安全事故。
(二)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实施清洁消毒。
(三)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明确各区域(场所)卫生保洁、通风消毒等各环节的责任人、责任区域及责任事项。
(四)要做好卫生保洁、通风消毒工作记录。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不同场所特点制作专门卫生保洁、通风消毒工作记录表,记录表应包含但不限于:区域场所(地点)、责任人姓名、实施日期、具体时间、实施人姓名、实施内容(保洁、通风、消毒)、消毒方式(消毒液类型)、监督人姓名等信息,详实准确建立工作台账,严禁弄虚作假。
(五)要严格落实卫生清洁消毒任务,确保所辖区域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