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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5篇
大小:26.55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10-12 16:07:46 11.76k 9.79k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饲养宠物狗,但是很多家长饲养宠物狗却不怎么文明,所以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下面小编整理了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市、区两级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规范市民依法养犬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形象,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__市养犬管理条例》为基本遵循,以规范管理,文明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和狂犬疫情防治为重点,开展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实现依法、文明、安全养犬,创建文明卫生、安全、和谐人居环境。

(二)具体目标

以建成区域为重点管理区,通过整治,达到四个明显提升、四个明显下降、四个明显落实。四个明显提升即养犬登记率、养犬免疫率、投诉处置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到年底养犬登记率达到90%以上;四个明显下降即不文明养犬行为、日常投诉、犬只伤人扰民、流浪犬数量明显下降,其中主次干道流浪犬数量基本清零;四个明显落实即落实佩戴犬牌、落实遛狗栓绳、落实犬只不进禁入区、落实收容无主犬。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养犬不登记、不免疫;

(二)无主犬只;

(三)携犬外出不规范;

(四)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犬只伤人;

(五)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六)限养区内饲养大型犬或烈性犬;

(七)未清理犬只粪便;

(八)犬只违规经营活动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建立、运行和维护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犬只收容留检场所;收容、留检、救助、处置犬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安分局:负责确定并公布限养区个人禁养犬只目录;办理养犬登记;捕捉无主犬;捕杀狂犬、疑似狂犬;查处纵犬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刑事案件;为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免疫、检疫和防疫监管犬只疫情的监测与控制;犬只电子身份标识植入与监管;犬只诊疗活动监管;合理布局狂犬病免疫点,配合养犬登记部门设置一站式办证免疫点;指导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委宣传部负责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及涉犬舆情管控应对。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协调区各部门(含窗口单位)开展依法养犬、文明溜犬文明宣传活动,倡导文明养犬行为。

编办负责落实养犬管理人员专项编制。

信访局负责犬类问题投诉的受理和转办。

发改局负责犬只收容场所的立项;对多次违反养犬条例市民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民政局负责加强对犬类管理相关协会的注册登记和监管。

司法局负责提供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的法律指导和保障工作,协助调解因犬只引发的一般矛盾纠纷。

财政局负责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负责全市犬只收容场所的选址规划;建成区范围的划定并提交区政府公示。

住建局负责犬只收容场所的建设。

卫生健康局负责狂犬病疾病预防的宣传教育;人狂犬病疫情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

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犬类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和登记事项监管

各镇街、开发区开展对本行政辖区域内的养犬管理的具体实施整治工作,并做好行动期间数据、信息上报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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