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
3.以“除恶”“打伞”“抓蛇”“治乱”为主攻方向,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保护伞”,揪出骨干,查处一批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扩大打击成果,始终保持严打电信网络诈骗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镇纪委
(三)强化监督管控
1.加快乡规民约建设,制定符合本村(社区)实际的乡规民约,出台相应的惩治措施,规范社会导向,构建公安与乡镇情报线索双向通报制度,要集中开展排查、信息采集和建档工作,全面提高重点人员自主摸排率、管控率、劝返率和信息采集率,切实提升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水平,共同做好人员流出管控,防止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现象蔓延。
牵头单位:镇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虚拟公安派出所、镇民政办
2.以民间商会为依托,加强与商会的沟通协作,发动异地
商会,及时发现虚拟籍人员流出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异地商会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鼓励引导异地商会举报、提供虚拟籍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人员信息和线索。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虚拟公安派出所,各商会等
3.开展“六个必须”调查走访活动,即必须进行背景审查、
必须签订守法承诺、必须告知家属政策、必须开展办证提醒、必须完善事后回访、必须健全准出机制。
滞留和频繁出入东南亚八国人员进行面对面管控,特别是对已办理护照的人员需再次见面,阐明挂牌整治政策以及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签订《出境人员承诺书》,教育引导出境人员在境外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对现仍在东南亚国家的出境人员,虚拟镇整治工作队要求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信方式逐一见面教育提醒,并与其亲属签订守法告知书和承诺书,确保“不漏一人”,从源头上遏制外流犯罪。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虚拟公安派出所
4.对新增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加大惩戒力度,
镇政府一律取消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人员及其家属的各种财政补助资金(扶贫和救灾资金除外)。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虚拟公安派出所等
5.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整顿代办银行卡、乱开卡等行为,建立涉案银行卡黑名单制度和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平台,严格执行银联卡境外取款限制的规定,切断赃款流出境外的通道。
封停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账户。
责任单位:虚拟公安派出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
6.加强本地籍人员管控,强化诈骗土壤治理,以“做诚信虚拟人·行最美虚拟事”为主题,举办晚会、宣讲会等系列活动,敦促诈骗逃犯投案自首,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破案线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规劝更多滞留境外人员主动回国转型就业。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文化站、团委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强化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全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虚拟综治中心,负责处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日常工作。
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通报开展情况,点评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书记庄甄李苏与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本辖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席办),镇政府、成员单位配备配齐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
村(社区)实行镇挂包领导及干部、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村(社区)支部书记捆绑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
由镇、村(社区)干部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管控小组进行入户访查管控,组建专职网格员队伍,以网格为单位,专职开展境内外诈骗高危人员排查、过滤、甄别、列管和劝返工作。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虚拟市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十个一律”综合措施》,对涉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相关村(社区)、人员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强化经费保障。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镇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万元用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经费,不实行分账或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各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有序开展。
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争取上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经费。
(四)强化宣传发动。
引导群众积极加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队伍,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
建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志愿者队伍,通过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
要在集镇、村(社区)人员聚居区分别设置宣传牌(人口较多、居住较分散的村不少于5块,人口较少的村不少于2块)、悬挂宣传标语3条以上,组建宣传志愿者队伍,每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每季度开展防诈法治巡回宣讲会,每年开展大型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