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年底“脱帽”“见成效”的工作目标。
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1.把防范宣传贯穿始终,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为主线,以防止虚拟籍人员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犯罪和防范辖区居民被电信诈骗为重点,规定动作与自选项目并用,新闻媒体与部门自媒体宣传并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实现“六个有”,即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互动、移动传媒有展示、街面村庄有标语。
深入开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农村)、进宾馆、进家庭、进车站“七进”活动,通过采取发放宣传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和海报、悬挂宣传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出动宣传车、分发防范手册、现场案例讲解等方式,强化社会面宣传。
依托广播、电视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决心;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对发生在我市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打击治理好的做法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
牵头单位:镇综治中心
责任单位: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对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及时通报新型诈骗犯罪类型,防止发生大额通讯信息诈骗案件。
加强电商企业的管理和宣传,及时发布防诈、反诈信息,提高电商企业法律意识,防止电商企业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虚拟市场监督管理所、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等
3.虚拟司法所、镇团委、镇妇联等部门发挥职能,加强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宣传,强化村(社区)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让老人、妇女、儿童充分了解电信诈骗的特点和危害,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司法所要对辖区内高危重点人员分片包干,做好政策解答、告知提醒、劝返投案等工作。
牵头单位:虚拟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团委、妇联等
4.结合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全镇中小学做好防诈骗宣传工作,通过标语、童谣、微视频、法治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提升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减少被骗案件的发生。
牵头单位:虚拟公安派出所、司法所
责任单位:中小学校
5.采取微信、短信提醒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电信网络新型诈骗常识,研究开发对呼入可疑号码的智能识别和主动阻断程序,实现即时提醒用户防范诈骗。
责任单位: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
6.通过柜面业务办理“友情提示”、张贴海报、滚动字幕等形式,提醒大额转存款群众防止上当受骗,引导金融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参与防范阻截诈骗,提升资金拦截实效。
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
7.积极构建全覆盖、多角度的宣教模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针对性的宣传。
镇联席办制作“快递小贴士”,发挥寄递业优势,通过“快递小哥”之手粘贴在每件快递上的醒目位置;虚拟公安派出所要将各村(社区)参与电信网络犯罪在逃人员进行梳理,制作悬赏公告,张贴在每个村(社区)的公示栏上。
牵头单位:镇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虚拟公安派出所等
8.镇联席办、各村(社区)要设立奖励举报经费,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反诈骗斗争的积极性。
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并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牵头单位:镇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强化打击治理
1.加快反诈骗中心建设,实现统一宣传、及时查询、服务打击的工作实效。
对在境内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的,要运用公安大数据等平台资源,加强情报收集、信息研判、案件串并,查清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为打击提供研判基础;对出境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实现信息联动,定期预判风险,对护照办理中有犯罪的比例、出境犯罪和频繁出入境人员的各方面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推送,为打击提供信息支撑。
牵头单位:虚拟公安派出所
责任单位: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
2.电信网络运营商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收集有关办理、邮寄、贩卖身份证和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企业和个人,切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切实做到挖源头、打团伙、摧生态、抓金主、打平台、断资金,形成全链条打击。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协助公安机关查清案件涉案资金流向,对前期掌握和新发现的涉案银行业金融机构账号,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予以冻结,终止涉案银行业金融机构账号境内外汇、转、取款等业务,并及时将相关账号纳入系统黑名单。
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部门的信息数据互通,对公安机关提供可疑用户名及账号“黑名单”,依法冻结相关汇款业务,防患于未然。
牵头单位:虚拟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