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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1
【摘要】近年来,因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不及时、不规范、不正确而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也严重影响事件的公正处置和善后,给单位、社会和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本文分析应对预案与处置方法。
【关键词】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预案与处置
为切实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应对能力,最大程度避免、减少和消除舆情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巩固提升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积极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类市场主体、政府机关都应制定相应的应对预案。
一、预案建立范围和响应原则
一般预案适用于规范、指导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范围内发生的,已经或者知晓即将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传播,可能引起公众普遍关注,进而损害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形象或影响社会稳定且涉及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工作。如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都应建立专项舆情应对预案。
响应原则是:舆情应对要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协作配合、讲求方法的原则,迅速掌握动态,及时准确反应,保障公众安全,适度公开透明,尽力控制风险。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舆情危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并设副组长1-2名,由分管对外宣传和重点领域的分管领导担任。同时领导小组下设舆情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由业务部门、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总体负责舆情危机处置工作;查清事件真相,确定事件性质;决定舆情危机处置各项具体措施;对事件处置进行评估、总结,提出对事件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牵头组织收集、汇总舆情信息并进行研判、分析和评估,及时向领导、相关部门、上级机关通报网上舆情;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和相关媒体的联络,分析舆情信息发展的趋势,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处置建议;与新闻媒体沟通,如有媒体采访,由办公室统一协调,业务部门工作积极配合、协助;审核并统一发布以单位名义发布的调查信息;根据需要通报网上评论引导信息,组织和协调针对性网上评论工作;组织开展舆情应对业务培训。对舆情危机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展开相关调查,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初步结论。对涉及舆情危机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能的舆情,快速开展调查(督查),做好源头化解工作;提出处置建议和发布的答复内容,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根据需要及时研究并提出引导口径,组织开展网上评论。
舆情情报员的职责:尽早发现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是有效处置和正确引导的关键,各单位应建立网络情报员队伍,配合做好媒体、论坛的网上巡查,发现舆论并在其他平台上或更大范围扩散的,及时通报应急处置办公室;争取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掌握事件真相,为快速开展实地调查、源头化解工作,提供决策和处理意见。
三、应急预案的流程设计
(一)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人员至少每天早晚各一次浏览各大主流媒体网页,各单位负责舆情信息人员要密切关注本地媒体报道,以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对微信、微博、报纸文章、电视画面、广播声音、互联网网页等,应及时保存,固定证据。
(二)报告。发现舆情危机信息后,应将信息逐级报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报送上級部门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信息应包括舆情发生后媒体与网络评论、引发舆情事件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涉及单位、过程、结果)、网上跟贴的言论倾向。
(三)评估。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在获取发生或可能发生危机的事件信息后,落实人员对事件发展态势进行评估,对是否需要应对、进行何种程度的应对措施提出意见。按照舆情的性质、波及范围、影响程度,将舆情分为一般舆情与重大舆情。一般舆情指仅涉及管辖范围,经初步分析,对单位整体形象影响不大的舆情;重大舆情指跨地区的,经初步分析,对单位整体形象有较大影响的舆情或被省、市级主流媒体(论坛)曝光,或微博转发达100条以上的舆情。要按照实事求是、讲究策略、注重实效、系统配合的处置要求,根据不同舆情等级,采取相应的应对流程。
(四)处置。根据舆情危机的不同等级和职责,各单位各司其职,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对一般舆情,由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协同各业务单位,经分管领导审定并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对重大舆情,由主要领导牵头,会同各单位落实源头化解工作,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再统一发布权威信息。要主动争取话语权,通过新闻通稿、主动邀请主流媒体、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全面报道事实真相,减少公众不必要的猜测,将危机引起的毁损度降到最低。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方法,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变化,视情与宣传部门、地方政府应急办、公安机关等部门及时沟通,掌握社会舆论、媒体和互联网上的反映,直至事态平息。必要时,可联系有信誉的媒体,让当事人接受采访。未经领导小组授权,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不得擅自接受记者采访。
(五)后续。如舆情危机事件得到较为妥善处理,社会媒体不再关注,当地民情趋向平和,处置工作可视为结束。舆情危机事件处置结束后,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确定人员对舆情处置回顾总结,改进现实具体工作,防止类似负面舆情再次出现。
四、应急预案的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与舆情主体部门有重点地选择小组成员开展工作。舆情主体部门包括舆情涉及业务的分管局领导、部门负责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络舆情的日常联络工作。
(二)队伍保障。建立一支责任心强、反映灵敏的网上发言人、舆情员(网络评论员)队伍。舆情员(网络评论员)至少要自行注册1个微博账号(新浪、腾讯、网易、搜狐等),以备网络评论之用。
(三)响应保障。要形成和完善一套反应快速、运作有效的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机制。对发现涉及本系统的重要敏感负面舆情在4小时内、特别重大敏感负面舆情在2小时内向上级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发布权威信息。对网上重大敏感负面舆情事件还应及时向宣传部门(网宣)和公安部门(网警)通报相关情况。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24小时网上舆情值班制度。舆情主体单位要及时受理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在知晓发帖内容后3小时内(非工作时间顺延)作出初步回应;需按程序办理的,经部门领导审定在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确定答复意见;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当作出说明,最长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属地明显的网上信息,由当地政府或部门独立处置;对属地不明显或跨辖区的网上信息,由上一级机关处置、落实源头化解、处置工作。
(四)培训保障。要加强对舆情应对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提高运用互联网应对舆论的能力,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培训工作,进而提高系统应急指挥和紧急处置的能力。
(五)奖惩保障。对及时上报信息,处理坚决果断,处置及时有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通报表彰。对执行预案不力,玩忽职守,贻误时机,导致事件恶化,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或不遵守纪律,擅自向外界透露事态发展、处置进程等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信息隐瞒不报或未及时上报的部门及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2
为掌握引导网络舆情的主动权,及时、有效的处理网民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换届舆论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区委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同时落实,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来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二、组织机构
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区委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
联席会议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处置。
4、依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