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组织机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小组,要总结20xx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得失,进一步完善线上教学管理制度,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线上教学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在需要时1-2天内启动实施线上教学工作。各学校(幼儿园)的应急预案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到市教育局。
(二)制定实施方案。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一校一方案、一班一计划”原则,制定各年级各班的课程计划和课时计划,保障学生离校不离教、学习进度不落下、学习效果不打折,保障学生线上学习效果和身心健康。
(三)应对网络舆情。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都江堰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都江堰市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网络舆情应对预案>的通知》(都教疫防指〔20xx〕11号)要求,进一步防范线上教学风险,切实加强线上教学网络舆情监管和应对工作。
(四)主动提供服务。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制定教学计划,通过微信群、QQ群等渠道,实现全覆盖。一是主动服务教师,支持教师发挥特长,充分发挥网络教学优势,积极开展线上教学辅导和答疑。二是主动服务家长,开设固定答疑时间,接受家长咨询,形成家校联系,共同管理学生在家学习。三是主动服务学生,指导学生在家长的帮助下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卫生、行为和学习习惯。
(五)加强学习指导。教师为学生学习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制定教师在线答疑、解惑的具体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学生在家开展线上学习,加强自主学习方法指导,提高学习效果。做好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群体的线上教学帮扶工作。
(六)开展心理疏导。学校(幼儿园)要组织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制定学生心理疏导办法,公布学校咨询电话,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积极引导学生理性认识、科学防范疫情,避免恐慌心理。
(七)强化家长支持。学校(幼儿园)要求家长每日监测和记录学生体温,指导家长、学生在家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监护,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务必告诫学生不得进行线下群体学习,不参加校外任何培训。学校(幼儿园)及教师不得额外增加学生和家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