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隔离室实施严格管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校医〔或保健老师〕为径直责任人。
二、隔离室为临时隔离有发热症状的师生员工专用房间,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三、隔离室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得临时挪作他用。
四、工作人员进出隔离室前需要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穿便服出入隔离室。
五、隔离室设施、设备与物品需要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日做好登记验收。
六、隔离室每天需要按规定进行消毒,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需要按有害垃圾正确处理,不得任意丢弃。
七、工作人员在下班前需要检查各项设施设备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关锁好。
八、对隔离室的运用和管理状况,实时记载、留档备查。
第7篇: 新冠隔离病房管理制度
(1)医院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下班、就餐、开会应脱工作服。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图书室、会议室、行政办公室及其他公共场所。
(2)诊疗护理处置前后要洗手,须要时消毒液浸泡洗手。无菌操作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注射一人一针一管一运用,换药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晨间护理湿式扫床一床一刷,床旁桌做到一桌一巾,体温表运用前后分开浸泡消毒处理。
(3)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无菌持物镊浸泡符合要求,消毒液每周更换2次,无菌持物镊每周更换2次,注明更换日期、消毒液名称和浓度。
(4)无菌物品均要写明灭菌日期,有灭菌指示带,灭菌有效期为7天。物品摆放有序,无过期物品。
(5)消毒用络合碘(碘酊及酒精注明浓度)每周更换2次,消毒瓶应加盖并每周消毒2次,无菌溶液注明开瓶时间及用法。
(6)治疗室、换药室区分有菌区和无菌区,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放置,污物与垃圾分开。
(7)病室每天通风换气,地面每日用湿拖把拖地二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周空气消毒一次。治疗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及重症监护室每日空气消毒一次,每季空气细菌培育和监测一次。紫外线消毒要有时间登记与强度监测,监测不合格的要实时采用相应措施,超过1000小时要更换。
(9)便器每次用后消毒,消毒池加盖,消毒液应保持有效浓度并有标牌。
(10)厌氧菌、绿脓杆菌等非常感染的病人要严密隔离,运用的.器械、被服、房间进行严格终末处理,敷料进行焚烧。
(11)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运用后,需要进行毁形和无害处理。
(12)医务人员及病人换下的脏被服应分别放入污物车并分开清洗消毒;凡出院、转院、死亡病人床单应进行终末处理。
(13)对麻醉机的螺旋管、呼吸气囊、呼吸机导管、吸痰器、雾化器等,均应进行严格消毒灭菌处理。
(14)各种内窥镜的清洗、消毒要彻底,并定期做细菌培育,接触乙肝病人的内窥镜应进行非常处理。
(15)门诊应设传染病隔离诊室,一旦发觉或疑有传染病员应马上就地隔离,按传染病报告程序上报。
第8篇: 新冠隔离病房管理制度
为做好新冠肺炎不同人群隔离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四类人群管理
1、亲密接触者
(1)对亲密接触者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集中隔离,确保单人单间、戴口罩,避开交叉感染,观看期间一律不得外出。隔离期限为最终一次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后14天。
(2)对亲密接触者由所在县(市、区)卫健部门指定医疗机构负责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做好记录。
(3)隔离期间,亲密接触者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马上报告,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4)隔离期满,无异样状况,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准时解除隔离。
(5)疑似病例排除后,其亲密接触者隔离缺乏14天者,要居家隔离满14天,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
2、排除疑似病例者
(1)排除疑似病例无需住院治疗的,依据市指挥部第二十二号公告要求,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接(送)回,居家隔离观看14天,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隔离期满,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准时解除隔离。
(2)排除疑似病例有其它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要到医院集中专设病区,确保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3、确诊一般病例
治愈出院后,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接(送)回,居家隔离观看7天以上,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隔离期满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准时解除隔离。解除居家观看前,必需进行一次胸部CT检查和核酸检测。
4、确诊重症、危重症病例
治愈出院后,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接(送)回,居家隔离观看14天以上,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隔离期满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准时解除隔离。解除居家观看前,必需进行一次胸部CT检查和核酸检测。
二、来x返x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