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防汛抢险⼯作的基本要求
1、根据防汛⼯作“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每年汛后:⼀是应在整理上报资料、总结经验的同时,针对汛期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加以认真解决,及时消除防洪隐患。⼆是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搞好防汛基础建设,在每年5⽉1⽇前,完成本院内的排⽔设施的疏淘、抢险物资的筹备、防汛器材的检修和抢险救灾预案的完善等汛前准备⼯作。
2、组建医疗救护队,并储备充⾜的医疗救护、消杀药品、⼯具、车辆。必须坚持24⼩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院内设⽴防汛值班室,将领导及抢险队伍成员的电话号码公布上墙,保证通讯畅通,及时通报信息。主汛期,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和组织好24⼩时值班检查,遇特殊情况外出,由指定接替⼈指挥。
3、⼀旦出现灾情,抗洪救灾是压倒⼀切的⼤事,全院职⼯要在区卫⽣局防汛领导⼩组统⼀指导下,在院防汛领导⼩组的领导下,⽆条件服从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抗洪救灾⼯作。
五、防汛值班
在汛期,我院必须保持24⼩时值班。总值班⼈员由每⽇病房值班医⽣负责。值班室固定设在医⽣办公室,装设固定值班电话。防汛负责⼈及防汛⼯作⼈员在汛期均处于待命状态,联系电话必须保持24⼩时畅通。
防汛值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准时到岗;
2、不得擅⾃离开值班岗位;
3、及时向有关部门、辖区、相关单位通报⾬情、汛情;
4、⼀般事务⾃⾏处理,特殊事件或遇紧急汛情、灾情在处置的同时,应⽴即向上级防汛部门或区防汛值班室报告;
5、认证做好值班记录;
6、做好交接班⼯作。
六、应急相应程序
1、红⾊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Ⅰ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红⾊汛情预警(Ⅰ级)信号”半⼩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作:
⑴全⾯启动我院防汛预案,按预案要求开展我院的抗洪抢险⼯作;
⑵即使我院没有出现灾情,也要进⼊警戒状态,全⼒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⑶配合执⾏由区防汛指挥部指挥的全区重要的抢险⼯作;
⑷⽆条件地按区政府命令完成防汛抢险任务;
⑸及时深⼊灾区,了解灾情,协助对灾区和受灾单位开展⾃救⼯作;
⑹做好受灾地区的消杀准备⼯作;
⑺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时内形成书⾯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作的总结评估在2⽇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2、澄⾊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Ⅱ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澄⾊汛情预警(Ⅱ级)信号”⼀⼩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作:
⑴我院进⼊警戒状态,院内医疗救护队成员随时待命,领导⼩组⽴即到岗;
⑵到辖区内的重点部位进⾏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⑶如出现灾情、险情,应提前进⼊紧急状态,抢险救灾按预案组织实施。
⑷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时内形成书⾯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作的总结评估在2⽇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3、黄⾊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Ⅲ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黄⾊汛情预警(Ⅲ级)信号”⼀⼩时内,应按如下程序开展⼯作:
⑴我院进⼊预警值班,分管领导或代管领导上岗值班;
⑵对重要防汛排涝设施进⾏巡查,出现洪涝的地区迅速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时内分先后⽤电话和书⾯两种形式报告区防汛办公室或区防汛值班室。
4、蓝⾊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Ⅳ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蓝⾊汛情预警(Ⅳ级)信号”,应按如下程序开展⼯作:
⑴我院防汛办主任或其他防汛⼯作负责⼈到防汛值班室值班;
⑵出现⼩洪涝的地区及时组织⼈员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时内分先后⽤电话和书⾯两种形式报告区防汛办公室或区防汛值班室。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6
一、门诊就诊高峰应急预案
为加强门诊管理,切实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维护门诊正常高效运营,提高服务与安全质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