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及措施
1、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各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卫生局。
2、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县卫生局。
3、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4、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6、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4
为了及早发现传染病,有效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一)发生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
(二)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三)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四)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五)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控制传染病的扩散,及时救治病例,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使疫情及早得到控制。
三、预防与应急组织
成立重大传染病暴发防控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负责本院或所管辖区范围内重大传染病暴发防控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各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完成相对应的工作。
重大传染病暴发防控机动队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处理重大传染病暴发事件具有快速应对能力和相对应的技术水平,在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事件时,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四、预案启动
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后,院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领导小组对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进行综合评估,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预检分诊
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门(急)诊就诊患者的预检分诊工作。预检分诊人员详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发现可疑患者,立即转至感染性疾病科进行隔离治疗,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同时做好疫情报告,并采集标本,送市疾控实验室进行检查。
六、做好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一)接诊科室发现有上述可疑病例,立即向医院公共卫生科报告,公共卫生科立即向医院各级领导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报告,经过逐级会诊做出诊断者,立即进行疫情的网络直报。并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和保存工作。
(二)接触者的监测:一般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等均应作为医学观察对象进行隔离观察。
七、医疗救治工作程序及措施
(一)院内会诊管理
接诊医生发现上述可疑病例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医务科,医务科组织医院专家组相关成员进行会诊,排除者到其他科室就诊;仍不能排除者,报请上级会诊专家组进行会诊。
(二)隔离救治与转诊
将传染病人转至感染性疾病科隔离治疗,按照相应传染病的诊疗方案进行医疗救治。符合转诊条件的转至专科医院或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八、加强医院感染控制
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有关规定,对传染病患者隔离治疗。严格控制院内感染,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同时对患者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