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前,由派驻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对考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确保在高考期间有突发事件时,各项处置工作及时、规范。
2.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演练。
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和考场的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二)考前预防性消毒
考前,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相关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三)考前准备
1.设置体温检测点。
学校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南校设在二道门、北校设在淮西楼大厅),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同时,设置遮阳蓬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设置备用隔离考场。
考点规范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北校考点设3个备用隔离考场,南校考点设4个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
备用隔离考场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
备用隔离考场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并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
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3.准备防疫用品。
按照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方案要求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
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
4.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
配备数量充足的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考点入口处和每个楼层配备满足考场所需的洗手液和速干手消毒剂,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使用。
5.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若干。
6.考场内设置要求。
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减少人员密度,考场保持通风和空气畅通。
听力考试期间,各考场短暂关闭门窗,听力考试结束后,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指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要求进入考点、考场
1.必须接受体温测量。
考点设有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
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进行二次复测。
仍不合格的,采用水银体温计进一步测量,还是异常的,经考点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由疫情防控专职副主考、疫情研判组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由疫情防控组专业人员带领,从疫情防控专用通道直入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2.指导做好个人防护。
因我县处于低风险地区,故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行身份识别时短暂摘除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