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村)协助政府监督落实相关措施。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引领,构建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明确区、街乡镇、社区(村)的责任,按照"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体系。
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社区(村)制度,强化社区(村)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
发挥社区(村)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
各街乡镇每日汇总社区(村)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各区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
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街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区社会工委民政局,要强化对社区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落实防控工作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街乡镇、社区(村),进行责任倒查,视情节严肃追责。
社区宣传防疫知识活动方案2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
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
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
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
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
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
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