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综合防控措施,及早发现和管控密切接触者,有效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现就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急管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应急管控领导小组,人大副主席任组长,镇分工村负责人、派出所所长、镇卫生院院长、城管办主任,各村书记为成员,具体负责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列密切接触者应急管控有工作。应急管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卫计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联络人:电话:。
二、接受信息。
应急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县级及以上部门推送的密集管理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管控领导小组,管控领导组按受密集信息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排查、隔离、实际包保到位。
三、全面摸排密切接触者。
对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列,疑似病例在上级医院隔离观察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对密切接触者追踪,镇人大副主席张世兵,派出所所长黄朝峰共同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工作。对拒不配合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立即予以查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严格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对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医学观察。隔离由镇人大副主席牵头成立专班24小时包保,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村组楼幢相关居民等共同参加。对隔离观察人员按规定报告体温、体征检测监测等情况,形成一户一册、一人一档备查,并做好社会宣传工作。隔离观察人员有条件的要1人1室,尽量少与家人接触、不准与外人接触。对拒不执行的隔离观察人员,由辖区派出所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五、督查责任追究。
根据当前的疫情情况,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应急管控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适时开展对被隔离人员电话抽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追踪不到位、隔离措施不落实、信息报送不及时的上报纪委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