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
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
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
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措施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
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
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3
为有效预防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省、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传染病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群体性传染病,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具有传染性的疾病。
2、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3、组织机构
由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医务室、等人员组成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提供突发传染病危险信号,提醒师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应对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
成立突发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
1启动预案
突发传染病后,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开展具体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如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通报发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救援;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2启动预案
(1)建立和完善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责任制: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年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年级长,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2)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加强对各类传染病的宣传力度,做好预防和突发传染病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