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本级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其他突发性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六、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预案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