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及做法,深入查找风险管理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医保诚信体系,逐步建立严重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推动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建设,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积极配合省市抽查复查,查漏补缺,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效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保协议管理,完善和细化协议内容,明确违约行为及对应处理措施,增强协议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长效约束机制。大力开展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执法规程、费用稽核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行政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升经办机构内审稽核能力,实现基金监管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建立健全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推广互联网+视频监控,促进智能监控提质增效,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事先提示、事中监控预警和事后责任追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阳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副县长高元胜担任,医保、卫健、公安、市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同时要确定具体联系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服从调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卫健局要结合医疗乱象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督促医疗机构配合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勒令整改,性质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医务人员依法取消行医资格。公安局要依法受理有关部门移送的欺诈骗保等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并立案侦办。市场局要全面彻查药品耗材供销存情况,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协同一致,共同搞好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负责协调开展专项行动。
(二)坚持依法依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推进,要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检查范围,对被检查对象一视同仁。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杜绝收受被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杜绝滥用权力,不准向被检查对象提出任何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三)做好宣传报道。要持续深入地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用好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借助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乐于接受的形式,普及医保政策,讲好医保故事,让参保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开展好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建立周报告制度,各部门要把各自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及时报送领导组办公室;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省市推送工作要情,对查实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要适时在有关媒体公开曝光。
打击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方案篇7
一、活动主题
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本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同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二、宣传目的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的大规模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工作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认识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参保人员法律意识,达到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效果。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领导,全面营造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氛围,使宣传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成立XX市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医保局局长张宝良同志兼任。
此次宣传活动由市医保局牵头,各乡(镇)、街及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做好配合。
四、宣传内容
按照省和长春市提出的工作要求,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开展宣传活动。
(一)对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二)动员全社会参与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举报投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渠道及将要实施的举报奖励办法;
(三)重点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宣传。
五、宣传方式
(一)多种形式宣传
主要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宣传条幅、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筹划好此次宣传活动。
(二)多种渠道宣传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医药机构负责人的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参保人员的维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监督意识,全面形成打击欺诈骗保舆论宣传氛围。
(三)贴近群众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重点以进社区、进乡村、进定点医药机构等进行直接宣传。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社区及乡(镇)人员密集地点为主要宣传场所,并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就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现场咨询解答。
(四)具体安排
利用4月份最后一周作为宣传周(4月22日—26日),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宣传。
1、在XX市网站发布活动方案及相关宣传内容;
2、在XX电视台播放宣传专题片;
3、市医保局要组织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和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在明珠广场和新东方购物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
4、各乡(镇)、街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不少于2条标语,并且要召开会议抓好落实,让打击骗保家喻户晓。
5、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不少于2幅垂楼标语或横幅,在楼内醒目位置或医保报销窗口张贴宣传海报,并设立咨询台;
6、在全市276个公办村卫生室悬挂条幅,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制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全力做好此次宣传活动,同时要将此次宣传工作主要负责人名单报送市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注重宣传实效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告知群众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做到实地宣传有人、有画、有条幅,新闻媒体宣传有字、有图、有声、有影。
(三)突出宣传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