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中心套房内的公共洗漱间、厕所由居住隔离对象负责。
十一、隔离对象用餐配送
1.实行配餐工作人员与隔离对象不接触方式进行配送。
2.学校负责隔离对象隔离期间的用餐费用。
3.后勤保障组负责统一配餐服务。
指定专人每天早上7:00、中午12:00、下午17:30,配餐到隔离区。
4.医护人员做好防护,将餐食放置在隔离对象居住房间门口并离开(门口放置专用餐食取用椅凳),由隔离对象自行取用。
5.隔离对象用餐后,将餐余垃圾自行放置在室内垃圾桶。
6.配餐前,应充分掌握隔离对象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习俗。
7.加强原材料采购、饮食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饮食安全管理。
十二、废弃物处置及流程
1.医护、保洁、配餐等工作人员产生的一次性防护用品等废弃物,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装入固定区域医疗垃圾桶。
2.隔离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及时放置在房间垃圾桶内,垃圾桶内套双层黄色垃圾袋,垃圾袋装至3/4满后封口系紧,每天下午16:00放置于居住房间门口外。
3.每天一次集中收集废弃物。
保洁人员做好防护,于每天下午16:30到隔离办公区及隔离房间门口收集垃圾袋,通过专门通道运送至固定地点,并做消毒处理,事后在指定地点按照规程穿脱防护用品、进行个人消毒。
隔离观察区废弃物消毒登记表见附件9。
4.废弃物每天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
隔离观察区废弃物收集转运登记表。
疫情防控转运安排准备措施4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控制疫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负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都应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救治。
医疗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需向本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急救中心,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二)急救中心应当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转运工作。
(三)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转运要求
(一)转运救护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二)医务人员穿工作服、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司机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手套。
(三)医务人员、司机转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四)转运救护车应具备转运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基本条件,尽可能使用负压救护车进行转运。
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转运后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
转运重症病例时,应随车配备必要的生命支持设备,防止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病情进一步恶化。
(五)医务人员和司机的防护,车辆、医疗用品及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救护车返回后需严格消毒方可再转运下一例患者。
三、工作流程
(一)转运流程
穿、戴防护物品→出车至医疗机构接患者→患者戴外科口罩→将患者安置在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车辆及设备消毒→转运下一例患者。
(二)穿戴及脱摘防护物品流程
穿戴防护物品流程:洗手或手消毒→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穿隔离衣→戴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