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发言人由镇政府或扑火指挥部总指挥任命。
4.2.8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2 4小时,到达“无火、无烟、无气’’,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扑火前指批准后,清理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4.2.9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根本消除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在火灾扑灭后,及时对火灾造成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蓄积和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调查和评估,以书面形式报镇森林防火办。
5.2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进行扑救工作总结。认真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良措施。重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向镇委、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奉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强化重点专业扑火力量建设的同时,还要重视后备力量昀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相互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2扑火物资储藏保障
镇森林防火办设立物资储藏库,储藏一定数量的扑火设备、防护装备,用于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物资补充。
6.3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部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财预[2005)328号〕执行。
6.4技术保障
林业部门和森林防火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火场指导。镇森林防火办要聚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6.5培训演练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有方案地分别开展扑火指挥员的扑火指挥和森林消防队员及群众扑火技能、战术和平安避险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平安常识教育。
6.6通讯信息保障
各村两委和有关部门对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应建立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和火场应急通讯保障体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信手段,把有线、移动及互连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根底通信设施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7附那么
7.1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 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 0 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 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 0人以上5 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 0 0公顷以上1 0 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 0人以上3 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 0人以上1 0 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 0 0 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 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 0 0人以上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以内均含本数在内。
7.2方法解释
本方法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7.3方法生效时间
本应急处置方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方案2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