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第二十四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五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
人事招聘制度4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时,由各用人部门提交《录用员工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招聘。
第二条 招聘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三条 员工的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正式录用。分公司自主招聘,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四条 公司用工一律实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签订。
第五条 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
第六条 各级员工的聘用程序如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聘用;部门经理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聘用;主管以下员工(含主管级),经用人部门考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聘用。
第七条 员工调配的原则: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应聘人员应填写《岗位应聘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第八条 被批准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办理报到手续。报到程序如下:
1、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2、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
3、填写《职工登记表》;
4、签订《劳动合同》;
5、办理刷卡考勤登记;
6、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
7、岗前培训;
8、与试用部门经理见面,安排工作;
9、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被通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2、服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3、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
4、思想不良,品德败坏,被以前就职单位开除的;
5、挪用公款,或贪污有案的;
6、未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学业、身体等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
第十条 公司《劳动合同》中包含保密和试用期等条款,试用期包含于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公司考察合格的员工可以转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待遇。
第十一条试用人员品行不良,或工作无成绩,或违纪的,或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一月者,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人事招聘制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