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1.开展之前,对操场及周边设施等涉及到学生活动的场地每天进行消毒。
对大课间和社团活动需要用到的运动器材进行全面消毒。
2.学生在参加大课间活动之前配戴好口罩,要用特定消毒剂对自己的跳绳进行消毒,要严格按照要求程序进行站位,前后间距3米,左右间距2米,听从班主任和体育老师的安排,不得随意自由活动。
3.学校加强对课间操、社团活动等校内体育运动的组织工作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对不适宜参加体育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
大课间时间,班主任老师密切关注学生身体状况。
有情况随时报学校防控小组。
4.各班主任老师和体育社团负责人及课间看班老师为安全责任人,协助体育老师做好安全及防疫工作。
5.各班主任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对特殊情况(如伤、残、病等)学生每天进行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学校政教教务部门。
6.加强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检查导护力度,组织专门教师担任导护员,对每天大课间情况进行记录,确保大课间活动顺利进行。
活动现场疫情防控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结合郑州市的实际情况,8月17日,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了《郑州市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实施细则》,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组织举办进行了规范。该规定已于当日开始实施。
线下单场次超过100人的活动必须报备
这里讲的聚集性活动是指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举办的各类会议、会展、文化活动、体育赛事、节会、考试、婚宴、喜宴、寿宴、丧宴、庙会、庆典、集市、聚众棋牌和景区景点内的庙会灯会、民俗活动、文艺演出、餐饮等一系列人群聚集性活动。
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管控各类聚集性活动。
线下单场次100人以内的聚集性活动,由主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单场次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活动,由主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乡镇(街道)疫情防控部门备案;
单场次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活动,经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县(市、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单场次2000人以上的活动,由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审核通过后上报省级指挥部备案。主办方或承办方应在活动举办前10个工作日向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相关审批材料。
主城区各类酒店举办宴请活动要避免聚集
主城区各类酒店宴请活动在标准接待承载范围内,避免人员聚集。承办餐饮企业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提前审核宾客名单及健康状况,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
农村举办红白喜事聚餐须提前报备
坚持“红白事简办、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农村地区的聚集性活动。无承办方、自行举办的丧宴、喜宴、寿宴等,每餐不超过50人,须提前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外地返回参加人员要扫自然村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
属地社区(村)要严控庙会集会、展览促销、宗教活动、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规模,报县级防控指挥部批准后举行,且须组织专班人员监督落实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严格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这些情形不能举办线下聚集活动(五种情形)
·划定高中低风险区域或有本地病例的区县(市);
·无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
·未经市委、市政府或主管行业部门批准的经贸类聚集性活动;
·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非经贸类聚集性活动;
·未经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涉外活动。
这些人员不能参加聚集性活动(六类人员)
·健康码异常人员;
·活动前10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
·活动前10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所属区县(市)旅居史和有阳性病例所在区县(市)旅居史人员(直辖市阳性病例所在乡镇街道);
·活动前10天内有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群接触史的;
·活动前10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
·无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
主办方和承办方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主办方要制定聚集性活动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提交评估意见书。要明确专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0天梳理掌握参加人员的健康状况、行程轨迹和核酸检测情况,配合承办方做好现场的测温、扫码查验、应急处置等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