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部门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都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五、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
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六、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七、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八、举办校内大型活动,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术状况不好的机动车辆。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6
1.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教育优先、管教结合、遵章守纪的原则。
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校师生认真学习、熟悉掌握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学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组织实施。
学校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
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慢行和规定地点停放,避免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
3.教育幼儿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放学后不准在校内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儿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并在道路右侧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
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不与机动车争道强行。
集体外出时,要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不能东张西望,一定在家长的带领下穿越马路,要听从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穿越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学校教职工和幼儿在上下班或节假日走亲访友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三分,叉路慢行,转弯打手势。
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上行走,不得成群结队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儿及家长乘坐汽车时,不得乘坐报废车、故障车、农用车、超载车和无牌无证车。
乘坐公交车上班、上学或下班、放学的师生,要等车靠站停稳后有秩序上下车,并自觉购票,做文明乘客。
乘车时不能把爆竹等危险物品带入车内,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杂物,乘坐微型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禁止无照师生驾驶机动车及酒后驾驶行驶。
6.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核登记车辆、驾驶员情况。
7.学校场地狭小、无专门停车场的,除学校公车以外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区域停放。
机动车辆均不得进入师生活动密集的教学、运动及生活区域。
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押运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
8.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校园道路内要慢速行车,校园内十字路口或大门口注意避让幼儿。
支线车让主线车先行,转弯车让直线车先行。
9.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路道上追逐打闹、从事各种文体活动。
单位、部门临时开展各类活动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学校大型活动除外)。
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7
1、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